关于蚌埠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8.5代兼容6代OLED基板玻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作出对蚌埠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8.5代兼容6代OLED基板玻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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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蚌埠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8.5代兼容6代OLED基板玻璃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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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蚌埠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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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中建材玻璃新材料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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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本项目位于蚌埠市龙子湖区石屋路199号(蚌埠市龙子湖区高铁工贸园区),拟投资30000万,本项目为技改项目,主要建设内容的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等均依托现有。技改项目主要是对现有一期项目不改变原料种类的情况下进行原料配比调整,对现有一期项目炉窑、退火窑等设备的提升改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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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运营期污染源及预防对策 (1)大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窑炉废气,依托现有触媒陶瓷纤维滤管一体化脱硫脱硝除尘工艺,通过1根35米烟囱排放;锅炉废气依托低氮燃烧装置,通过3根15米排气筒排放;工艺粉尘废气依托31套除尘系统,通过20根排气筒排放,排气筒高度15m~34m。(2)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清洗研磨盘废水、研磨传送带清洗废水、面研磨废水、冷端清洗废水、前清洗废水、后清洗废水、精切磨边废水,依托现有废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蚌埠市第二污水处理厂。(3)噪声:依托现有的隔声减振等措施。(4)固体废物:主要为不合格玻璃基板,存放在碎玻璃库,回用于窑炉;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窑炉;脱硫副产物、废保温砖、废水站污泥,外售物资回收公司;废离子交换树脂,供应商回收;废陶瓷管、废包装、废机油、含油废抹布,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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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受理该项目环评文件后,在蚌埠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进行了环境影响报告表(送审稿)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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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蚌埠市龙子湖区科技经济信息化局(龙科技经信字〔2023〕5号)《关于蚌埠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8.5代兼容6代OLED基板玻璃项目的批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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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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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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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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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地点 |
龙子湖区政府八楼 |
联系电话 |
3035769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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