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03103X/202309-00070 信息分类: 卫生、体育,人口与计划生育、妇女儿童工作,其他,其他
内容分类: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发布日期: 2024-09-05 09:38
发布机构: 龙子湖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24-09-05
来源单位: 龙子湖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性: 有效
名  称: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2021-2025年)的通知
文  号: 词: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2021-2025年)的通知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2021-2025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9-05 09:38信息来源:龙子湖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浏览量: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2021-2025年)的通知
国卫医发〔202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

为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指导各地加强“十四五”期间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管理,根据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医药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十四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有关要求,我委制定了《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2021-2025年)》(可从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下载)。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2021-2025年)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22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