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关于印发蚌埠市健康口腔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蚌埠市健康口腔行动实施方案
的通知
蚌卫医政〔2022〕13号
各县区卫生健康委,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驻蚌医疗机构:
现将《蚌埠市健康口腔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2年8月12日
蚌埠市健康口腔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蚌埠市健康口腔行动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一)2025年底前,全市口腔医疗资源供给和口腔专业人员数量明显增加,人群口腔健康素养水平和健康行为形成率大幅提升,口腔健康服务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
(二)2022年底前,启动蚌埠市口腔医院创建工作,推进蚌埠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建设工作;已设口腔科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含中医院,下同)牙椅数较上一年至少增加5%;至少85%的二级综合医院单独设置口腔科(医政科、中医科、规财科牵头,审批科配合);至少5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0%的服务人口超过2万的乡镇卫生院配备专职口腔医师(基层科牵头,医政科、人事科、科教科、中医科、审批科配合);6-9岁人群口腔卫生知识知晓率达到80%,窝沟封闭完好率达到85%(疾控科牵头,医政科、规财科配合)。纳入集采的口腔种植体系统耗材价格下降30%以上(规财科牵头,医政科、中医科、体改科配合市医保局)。
2023年底前,蚌埠市口腔医院相关设施设备进行完善,蚌埠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建设完成;已设口腔科的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牙椅数较上一年至少增加5%;至少90%的二级综合医院单独设置口腔科(医政科、中医科、规财科牵头,审批科配合);至少6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60%的服务人口超过2万的乡镇卫生院配备专职口腔医师(基层科牵头,医政科、人事科、科教科、中医科、审批科配合);每万人口口腔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1.62人,医护比达到1:1(规财科、医政科、中医科牵头,科教科、审批科配合)。
2025年底前,15分钟口腔健康服务圈基本形成,支持蚌埠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创建三级专科口腔医院,二级综合医院全部单独设置口腔科,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牙椅数较2021年增加20%。全市牙椅数不少于800张,其中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牙椅占比达到30%以上(医政科、规财科、中医科牵头,审批科配合)。至少8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80%的服务人口超过2万的乡镇卫生院配备专职口腔医师(基层科牵头,医政科、人事科、科教科、审批科配合)。每万人口口腔执业(助理)医师达到1.8人,医护比达到1:1.1(规财科、医政科、中医科牵头,科教科、审批科配合)。6-9岁人群口腔卫生知识知晓率达到85%以上,窝沟封闭完好率达到90%以上(疾控科牵头,医政科配合)。口腔医疗卫生机构患者满意度达到90%以上(医政科、中医科依职责分工)。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口腔预防保健
1.加强儿童口腔健康管理。将口腔健康知识作为婚前体检、孕产妇健康管理和孕妇学校课程重点内容(妇幼科牵头,医政科、中医科配合)。依托蚌埠市口腔专业质量控制中心、二级以上医院,组织实施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项目,开展6-9岁学龄儿童第一恒磨牙窝沟封闭、3-6岁学龄前儿童局部涂氟等公益活动。到2025年,项目覆盖28%的适龄儿童(疾控科牵头,医政科、规财科配合)。
2.健全牙病预防体系。发挥市口腔医疗质量控制中心技术指导作用,依托公立医疗机构建立健全各级牙病防治所和口腔卫生中心,构建专科医院、综合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公共卫生机构各司其职、优势互补的牙病防治体系(疾控科、医政科牵头,中医科、基层科配合)。
3.推广健康口腔进校园活动。开齐开足健康教育相关课程,开展规范化口腔教育推广和口腔健康知识讲座等进校园活动。幼儿园和小学生每年享受免费口腔健康检查2次,中学生每年享受免费口腔健康检查1次(疾控科、医政科牵头,宣传科、规财科、市教育局相关科室配合)。
4.加强口腔健康教育。加强爱牙科普宣传,引导群众养成按时刷牙、定期洗牙等良好的口腔健康习惯(宣传科牵头,疾控科、医政科、基层科配合)。在社区配置专(兼)职口腔卫生保健宣传员,开展口腔卫生保健宣传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活动(医政科、基层科牵头,宣传科配合)。
(二)加大医保支持力度
扩大医保支付范围。根据省医保部门统一部署,将部分口腔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口腔种植体系统耗材集中带量采购,降低种植体耗材成本。动态调整口腔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及时开展口腔医疗服务新技术、新项目申报、审批和价格管理。探索开展口腔类医疗服务项目单病种收付费方式改革(规财科牵头,医政科、中医科、体改科配合市医保局)。
(三)优化群众就医流程
提升群众诊疗便捷度。公立口腔医院、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口腔科均开设午间门诊、晚间门诊,实施弹性排班,方便患者诊疗。开展诊疗模式创新,患者初诊后,复诊可直接在医生工作站预约,减少等待时间(医政科、中医科依职责分工)。运用互联网信息技术,优化诊疗流程,为患者提供智能导医分诊、就诊提醒、检查检验结果查询、移动支付、椅旁结算等线上便捷服务(规财科牵头,医政科、中医科配合)。
(四)推动优质资源扩容
1.扩大口腔医疗资源供给。支持蚌埠医学院完成蚌埠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建设任务,床位数、牙椅数分别达到60张、70张。依托蚌埠市第二人民医院老院区创建蚌埠市口腔医院,床位数、牙椅数分别达到60张、70张(医政科、规财科牵头,科教科、人事科、审批科配合)。
2.大力建设口腔医联体。构建口腔专科医院、三级医院口腔科对口帮扶机制,实现区域内医疗机构信息互通共享、业务协同和技术同质(体改科、医政科、中医科、基层科、规财科依职责分工)。全面推进紧密型城市医联体建设,发挥牵头医院资源优势,精心打造2个以上医联体示范成员单位,帮扶2-3个有条件的医联体成员单位开设口腔专业诊疗科目。牵头医院定期选派专家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口腔诊疗服务,同时有计划地帮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培养口腔类医学人才,提升“造血”功能。畅通双向转诊,医联体内部建立“口腔诊疗”绿色通道,打通上转下转“梗阻”,为患者提供优质贴心服务。强化基层能力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设口腔科或配备专职口腔医师。2025年底前,依托省级数字化口腔诊疗中心,打通省市县三级远程诊疗中心,加强对基层的指导(体改科、基层科、规财科依职责分工,医政科、中医科配合)。
(五)加强口腔专业人员队伍建设
1.增加口腔专业技术力量。引进高层次口腔专业人才,提高本科以上学历及高级职称人员占比(人事科牵头,医政科、中医科配合)。增加本地医学院校口腔专业招生人数,提高毕业生留(返)蚌就业率(科教科、人事科、医政科、中医科依职责分工)。优化口腔医师招聘流程,强化薪酬激励,实现进得来、留得住(人事科牵头,体改科、医政科、中医科、基层科配合)。
2.加大口腔专业人员培训力度。按照省卫生健康委要求,依托省口腔医院、合肥市口腔医院和省口腔卫生中心,加大对我市口腔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医政科牵头,中医科、基层科配合)。依托市级口腔专业质量控制中心及三级综合医院口腔科,开展基层口腔医护人员专业技术培训,每年不少于30人,开展基层医务人员口腔医学知识培训每年不少于200人,提升基层口腔疾病防治能力(基层科、医政科依职责分工)。
3.推广适宜技术项目。会同财政部门,提高县级和基层口腔医护人员专业技术水平,每年推广口腔适宜技术不少于5项,2022年重点推广现代根管治疗、橡皮障隔离术在根管治疗中的使用、牙周规范化治疗、牙列缺损/牙列缺失的种植修复、窝沟封闭和预防性树脂充填、口腔局部麻醉方法和技巧、唇腭裂综合序列治疗等7项适宜技术(科教科牵头,医政科、中医科、基层科配合)。2025年底前,加入省级远程会诊中心,完成省市县三级远程诊疗中心等,加强对基层的技术指导(规财科、医政科牵头,中医药科、基层科配合)。
(六)加强行业监督管理
1.推进口腔诊所备案管理。充分发挥市场作用,鼓励、引导、支持社会办口腔医疗、健康服务机构参与口腔疾病防治和健康管理服务。根据国家层面统一部署,适时实行口腔诊所备案管理(审批科牵头,医政科、中医科配合)。
2.开展专项整治。2022年起,开展“诱导消费”、过度诊疗等社会反映强烈的不规范口腔诊疗行为专项整治,依法规范口腔诊疗服务行为。压实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监督科牵头,医政科、中医科、基层科配合)。
3.加强口腔医疗质量控制。发挥各级口腔医疗质量控制中心作用,落实和推广口腔专科医疗质量技术规范和相关要求。将社会办口腔医疗卫生机构管理纳入医疗质控体系,每年开展监督检查不少于2次(医政科、中医科、基层科牵头,监督科配合)。
三、支持政策
(一)完善规划体系。根据《安徽省口腔医疗卫生机构建设规划(2022—2025年)》,结合我市卫生健康事业“十四五”规划实施,进一步提升全市口腔医疗能力水平,扩大优质口腔医疗资源供给,促进合理配置、均衡布局(规财科、医政科依职责分工)。
(二)加大投入力度。积极争取各类资金,充分发挥政府债券补短板惠民生的积极作用,支持健康口腔事业发展(规财科牵头,医政科、中医科、疾控科、基层科、科教科、体改科配合)。2022年7月1日,按照省医保部门统一部署,全市启动实施统一的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政策,参保职工符合规定的口腔诊疗等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纳入医保统筹基金报销(规财科配合市财政局、市医保局)。
(三)强化考核调度。把实施健康口腔行动纳入市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内容,成立市卫生健康委“暖民心行动”领导小组及健康口腔行动工作专班,督促指导各县区、各单位认真组织实施健康口腔行动,强化工作调度和督导检查,对进展滞后或工作不力的县区和单位,及时采取通报、约谈等方式督促整改(办公室、医政科牵头,各相关科室配合)。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县区、各单位要积极宣传开展健康口腔行动的重大意义,大力宣传先进典型,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增强口腔专业人员职业荣誉感。加强政策解读,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妥善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宣传科、医政科牵头,各相关科室配合)。
附件:1.健康口腔行动2022年重点任务调度表
2.健康口腔行动2022年考核评价指标
3.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项目
4.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含中医院)牙椅数项目
5.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设口腔科或配备专职口腔医师项目
6.口腔专科医院建设项目
7.健康口腔对口帮扶工作机制
附件1
健康口腔行动2022年重点任务调度表
序号 |
重点任务 |
2022年调度计划 |
时限要求 |
责任单位 |
1 |
开展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项目 |
各县区完成8%的3-6岁儿童局部涂氟(地方性氟中毒病区村所在的25个县(市、区)不开展局部涂氟)、6-9岁儿童第一恒磨牙窝沟封闭;窝沟封闭完好率达到85%。 |
2022年12月底前完成 |
市卫生健康委疾控科牵头,医政科、规财科配合;各县区卫生健康委具体落实。 |
2 |
加强口腔专科医院建设 |
蚌埠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启动建设。 |
2022年12月底前完成 |
蚌埠医学院牵头,市卫生健康委医政科、规财科牵、科教科、人事科、审批科依职责配合。 |
蚌埠市设立公立口腔专科医院。 |
2022年12月底前完成 |
市卫生健康委医政科、规财科牵头、科教科、人事科、审批科依职责分工,市二院具体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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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含中医院)新增牙椅 |
各县区辖区内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含中医院)牙椅数较2021年底增加5%。 |
2022年12月底前完成 |
市卫生健康委医政科、中医科、规财科牵头,审批科配合;各县区卫生健康委具体落实。 |
4 |
二级综合医院(含中医院)单独设置口腔科 |
各县区辖区内二级综合医院(含中医院)单独设置口腔科比例达到85%。 |
2022年12月底前完成 |
市卫生健康委医政科、中医科、规财科、审批科依职责分工;各县区卫生健康委及相关医疗机构具体落实。 |
5 |
推广健康口腔进校园活动 |
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启动健康口腔进校园活动。 |
2022年9月底前完成 |
市卫生健康委疾控科、医政科牵头,宣传科、规财科配合;各县区卫生健康委具体落实。 |
6 |
加强爱牙科普宣传 |
印发健康口腔行动科普宣传方案。 |
2022年6月底前完成 |
市卫生健康委宣传科牵头,疾控科、医政科、基层科配合;各县区卫生健康委具体落实。 |
7 |
加强口腔医联体建设 |
基本健全口腔专科医院、三级医院口腔科对口帮扶机制。 |
2022年12月底前完成 |
市卫生健康委医政科、体改科、中医科牵头,基层科、规财科配合;各县区卫生健康委具体落实。 |
8 |
加大口腔专业人员培训力度 |
按照省卫生健康委要求,依托省口腔医院、合肥市口腔医院和省口腔卫生中心,加大对我市口腔专业技术人员培训。依托市级口腔专业质量控制中心及三级综合医院口腔科,开展基层口腔医护人员专业技术培训,每年不少于30人,开展基层医务人员口腔医学知识培训每年不少于200人。 |
2022年12月底前完成 |
市卫生健康委基层科、医政科牵头,中医科配合,各县区卫生健康委具体落实。 |
9 |
推广适宜技术项目 |
2022年重点推广现代根管治疗、橡皮障隔离术在根管治疗中的使用、牙周规范化治疗、牙列缺损/牙列缺失的种植修复、窝沟封闭和预防性树脂充填、口腔局部麻醉方法和技巧、唇腭裂综合序列治疗等7项适宜技术。 |
2022年12月底前完成 |
市卫生健康委科教科牵头,医政科、中医科、基层科配合,各县区卫生健康委具体落实。 |
10 |
开展专项整治 |
按照《医疗乱象专项治理行动方案》要求,开展“诱导消费”、过度诊疗等社会反映强烈的不规范口腔诊疗行为专项整治,尤其是义齿、种植牙价格虚高问题,依法规范口腔诊疗服务行为。 |
自2022年5月起 |
市卫生健康委监督科牵头,医政科、中医科、基层科配合,各县区卫生健康委具体落实。 |
11 |
开展患者满意度调查 |
开发社会办口腔医疗卫生机构患者满意度调查系统。 |
2022年9月底完成 |
市卫生健康委规财科、医政科牵头,各县区卫生健康委具体落实。 |
12 |
加强口腔医疗质量控制 |
将社会办口腔医疗卫生机构质量管理纳入医疗质控体系,每年开展监督检查不少于1次。 |
2022年12月底前完成 |
市卫生健康委医政科、中医科牵头,监督科配合;各县区卫生健康委、口腔专业质量控制中心具体落实。 |
13 |
开展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配备专职口腔医师工作 |
5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0%以上的服务人口超过2万的乡镇卫生院配备专职口腔医师。 |
2022年12月底前完成 |
市卫生健康委基层科、医政科牵头,中医科配合,各县区卫生健康委具体落实。 |
附件2
健康口腔行动2022年考核评价指标
序号 |
考核指标 |
评分细则 |
评分方法 |
评分科室 |
得分 |
1 |
开展年度儿童 口腔疾病综合 干预项目 (10分) |
(1)局部涂氟、窝沟封闭的适龄儿童覆盖率均达到8%,得7分;每有一项未达标,扣3.5分。 |
查阅资料:相关证明材料、总结报告等。 |
疾控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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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窝沟封闭完好率达到85%,得3分;每降低1%扣0.5分,扣完为止。 |
查阅资料:相关证明材料、总结报告等。 |
疾控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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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推广健康口腔 进校园活动 (3.5分) |
(3)2022年秋季学期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启动健康口腔进校园活动的,得3.5分;否则不得分。 |
查阅资料:相关证明材料。 |
疾控科、医政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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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加强爱牙 科普宣传 (8分) |
(4)市级印发健康口腔行动宣传教育实施方案,得2.5分。 |
查阅资料:相关文件等。 |
宣传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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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刊发新闻报道、开设专题专栏、开展宣教活动、制作科普作品、打造电视节目(或制作公益广告)各得0.5分。 |
查阅资料:相关文件、通知、宣传页、宣传视频资料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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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9岁适龄儿童口腔卫生知识知晓率达80%得3分,70%-79%得2分,60%-69%得1分,60%以下不得分。 |
按照省级编写的10道趣味儿童口腔卫生知识问答题,随机抽查各市100名适龄儿童。 |
疾控科、医政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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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加强口腔专科 医院建设 (5分) |
(7)蚌埠市设立公立口腔专科医院得5分;未达到要求的市不得分。 |
查阅资料:市委市政府会议纪要或相关文件等设立或筹建公立口腔专科医院证明材料。 |
医政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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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二级综合医院 单独设置口腔科 (8分) |
(8)辖区内二级综合医院(含中医院)单独设置口腔科比例达到85%,得8分;每降低1%扣1.6分,扣完为止。 |
查阅资料:相关证明材料。 |
医政科、 中医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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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新增牙椅 (8分) |
(9)辖区内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含中医院)牙椅数较2021年底增加5%以上,得8分;每降低1%扣1.6分,扣完为止。 |
查阅资料:相关证明材料。 |
医政科、中医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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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配备专职口腔 医师(10分) |
(10)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得10分;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按比例扣分。 |
查阅资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配备专职口腔医师的相关证明材料。 |
基层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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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增强口腔专业 技术力量 (4分) |
(11)本科以上学历口腔专业人员占比总分:1.8分。根据本科以上学历口腔专业人员占比由高到低排序,第一得1.8分,往下依次递减0.12分,排名最后不得分。 |
查阅资料:相关证明材料 |
人事科 |
|
(12)高级职称口腔专业人员占比总分1.8分。根据高级职称口腔专业人员占由高到低排序,第一得1.8分,往下依次递减0.12分,排名最后不得分。 |
查阅资料:相关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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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口腔专业人员招聘引进力度总分:0.4分。每万人口口腔职业(助理)医师存在缺口及有口腔专科建设任务的市,未开展口腔专业人员招聘及人才引进工作的扣0.4分,其余不扣分。 |
查阅资料:相关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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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加大口腔专业 人员培训力度 (5分) |
(14)市级组织开展基层口腔医护人员专业技术培训,每市培训人数不少于15人,得5分;否则不得分。 |
查阅资料:相关培训通知和参训人员签到表等。 |
医政科、基层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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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推广适宜 技术项目 (5.5分) |
(15)2022年本市辖区内推广的口腔适宜技术达到7项,得3.5分;每少1项扣0.5分,扣完为止。 |
查阅资料:相关文件及证明材料。 |
科教科 |
|
(16)在省适宜技术推广信息平台录入所选择技术的应用病例,辖区内医疗机构项目录入率达到100%得2分,每降低10%扣0.5分,扣完为止。 |
根据掌握情况打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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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开展专项整治 (4分) |
(17)按照《医疗乱象专项治理行动方案》,下发具体实施方案,并组织开展不规范口腔诊疗行为专项整治的,得4分;否则不得分。 |
查阅资料:印发的文件、通知,相关总结报告等。 |
监督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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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患者满意度调查 (5分) |
(18)患者满意度达90%以上得5分,80%-89%得4分,80%以下不得分。 |
省级组织随机抽查各市1%的口腔门诊患者。 |
医政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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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加强口腔医疗 质量控制 (4分) |
(19)将社会办口腔医疗卫生机构质量管理纳入医疗质控体系,市级年度开展监督检查不少于1次的,得4分,否则不得分。 |
查阅资料:培训记录及相关证明材料。 |
医政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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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加大投入力度(10分) |
(20)市级当年筹集资金达到《健康口腔行动方案》测算要求的,得10分;筹集资金每少10%扣1分,扣完为止。 |
查阅资料:相关文件、通知;资金拨付凭证、预算批复等相关证明材料。 |
规财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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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口腔医师数 (5分) |
(21)每万人口口腔执业(助理)医师数达1.58人得5分,达到全省平均水平以上但未达到1.58人得4分,全省平均水平以下且未达到1.58人不得分。 |
查阅医师电子化注册系统数据 |
医政科、审批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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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口腔护士数 (5分) |
(22)每万人口口腔护士数达1.50人得5分,达到全省平均水平以上但未达到1.50人得4分,全省平均水平以下且未达到1.50人不得分。 |
查阅护士电子化注册系统数据,并随机抽查10家医院 |
医政科、审批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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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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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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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度各县区开展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项目,到2025年完成当年度28%的适龄儿童。 |
年度推进计划 |
资金 安排 |
责任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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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
2023年 |
2024年 |
2025年 |
主要由市县财政筹集资金(一年两次涂氟费用约30元/人,第一恒磨牙窝沟封闭费用约40元/颗,共四颗,约160元/人)。 |
市卫生健康委疾控科牵头,医政科、规财科配合;各县区卫生健康委具体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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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完成8%的3-6岁儿童局部涂氟(地方性氟中毒病区村所在的25个县(市、区)不开展局部涂氟,下同)、6-9岁儿童第一恒磨牙窝沟封闭;窝沟封闭完好率达到85%。 |
各县区完成16%的3-6岁儿童局部涂氟、6-9岁儿童第一恒磨牙窝沟封闭;窝沟封闭完好率达到86%。 |
各县区完成22%的3-6岁儿童局部涂氟、6-9岁儿童第一恒磨牙窝沟封闭;窝沟封闭完好率达到88%。 |
各县区完成28%的3-6岁儿童的局部涂氟、6-9岁儿童第一恒磨牙窝沟封闭;窝沟封闭完好率达到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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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 |
2022年项目任务数 |
2023年项目任务数 |
2024年项目任务数 |
2025年项目任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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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岁儿童涂氟 |
6-9岁儿童窝沟封闭 |
3-6岁儿童涂氟 |
6-9岁儿童窝沟封闭 |
3-6岁儿童涂氟 |
6-9岁儿童窝沟封闭 |
3-6岁儿童涂氟 |
6-9岁儿童窝沟封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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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子湖区 |
850 |
900 |
1400 |
1800 |
1650 |
2400 |
1850 |
2880 |
|
|||||||||||
蚌山区 |
1300 |
1400 |
2400 |
2600 |
3500 |
3600 |
4000 |
4500 |
|
|||||||||||
禹会区 |
1100 |
1090 |
2000 |
2200 |
2600 |
2900 |
2900 |
3650 |
|
|||||||||||
淮上区 |
1250 |
1550 |
2300 |
3000 |
2700 |
3800 |
3200 |
4450 |
|
|||||||||||
高新区 |
420 |
630 |
840 |
1260 |
1120 |
1680 |
1200 |
1800 |
|
|||||||||||
经开区 |
120 |
120 |
240 |
240 |
300 |
330 |
350 |
430 |
|
|||||||||||
怀远县 |
0 |
5950 |
0 |
11350 |
0 |
14650 |
0 |
17650 |
|
|||||||||||
五河县 |
0 |
2850 |
0 |
5800 |
0 |
8100 |
0 |
10300 |
|
|||||||||||
固镇县 |
0 |
3500 |
0 |
6700 |
0 |
8700 |
0 |
11000 |
|
|||||||||||
合计(人数) |
5040 |
17990 |
9180 |
34950 |
11870 |
46160 |
13500 |
56660 |
|
|||||||||||
附件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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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含中医院)牙椅数年度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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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底前,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含中医院)牙椅数较2021年增长20%,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牙椅占比达到30%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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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机构名称 |
等级 |
行政区划 |
经营性质 (公立/民营) |
年度推进计划 |
资金安排 |
责任单位 |
|||||||||||||
2021年底 牙椅数 |
2022年目标牙椅数 |
2023年目标牙椅数 |
2024年目标牙椅数 |
2025年目标牙椅数 |
单张椅位约10万元,省属三级医院资金由省财政支出。公立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含中医院)所需资金由各市县财政支出。 |
市卫生健康委医政科、中医 科牵头,规财科、审批科配合,各县卫生健康委、相关医疗机构具体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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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蚌埠市第一人民医院 |
三级综合 |
禹会区 |
公立 |
8 |
19 |
21 |
22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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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蚌埠市第二人民医院(蚌埠市口腔医院) |
二级综合 |
龙子湖区 |
公立 |
22 |
70 |
70 |
70 |
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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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 |
三级综合 |
蚌山区 |
公立 |
15 |
18 |
20 |
22 |
24 |
|||||||||||
4 |
蚌埠市第四人民医院 |
二级综合 |
禹会区 |
公立 |
7 |
8 |
9 |
1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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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蚌埠市中医医院 |
三级中医 |
淮上区 |
公立 |
3 |
6 |
9 |
12 |
15 |
|||||||||||
6 |
蚌埠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
三级综合 |
省直 |
公立 |
22 |
24 |
26 |
28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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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蚌埠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 |
三级综合 |
省直 |
公立 |
17 |
19 |
21 |
22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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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蚌医附属口腔医院 |
未定 |
省直 |
公立 |
0 |
0 |
70 |
70 |
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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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怀远县人民医院 |
二级综合 |
怀远县 |
公立 |
4 |
6 |
8 |
10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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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怀远县中医院 |
二级中医 |
怀远县 |
公立 |
6 |
7 |
8 |
9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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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怀远荆塗医院 |
二级综合 |
怀远县 |
民营 |
4 |
5 |
7 |
9 |
10 |
|||||||||||
12 |
怀远恒生医院 |
二级综合 |
怀远县 |
民营 |
3 |
4 |
5 |
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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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怀远龙亢农场医院 |
二级综合 |
怀远县 |
民营 |
2 |
3 |
4 |
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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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怀远上和医院 |
二级综合 |
怀远县 |
民营 |
2 |
3 |
4 |
5 |
6 |
|||||||||||
15 |
怀远长九医院 |
二级综合 |
怀远县 |
民营 |
7 |
8 |
9 |
1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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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五河县人民医院 |
二级综合 |
五河县 |
公立 |
6 |
8 |
10 |
12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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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五河县中医院 |
二级中医 |
五河县 |
公立 |
2 |
5 |
8 |
1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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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蚌埠五和医院 |
二级综合 |
五河县 |
民营 |
1 |
5 |
5 |
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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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固镇县人民医院 |
二级综合 |
固镇县 |
公立 |
6 |
9 |
10 |
12 |
15 |
|||||||||||
20 |
固镇县中医院 |
二级中医 |
固镇县 |
公立 |
5 |
7 |
8 |
9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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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固镇东方医院 |
二级综合 |
固镇县 |
民营 |
1 |
2 |
3 |
4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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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43 |
236 |
335 |
361 |
390 |
附件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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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设口腔科或配备专职口腔医师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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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要求 |
年度推进计划 |
责任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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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
2023年 |
2024年 |
2025年 |
市卫生健康委基层科牵头,医政科、人事科、科教科、审批科、中医科配合;各县区卫生健康委具体落实(如每年度基层医疗机构数量增加,配备任务按比例调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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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配备专职口腔医师工作,实现年度目标任务。 |
5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0%以上的服务人口超过2万的乡镇卫生院配备专职口腔医师。 |
6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60%以上的服务人口超过2万的乡镇卫生院配备专职口腔医师。 |
7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70%以上的服务人口超过2万的乡镇卫生院配备专职口腔医师。 |
8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80%以上的服务人口超过2万的乡镇卫生院配备专职口腔医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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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 |
机构数 |
应配备机构数 |
机构数 |
应配备机构数 |
机构数 |
应配备机构数 |
机构数 |
应配备机构数 |
|
||||||
龙子湖区 |
7 |
4 |
7 |
4 |
7 |
5 |
7 |
6 |
|
||||||
蚌山区 |
9 |
5 |
9 |
5 |
9 |
6 |
9 |
7 |
|
||||||
禹会区 |
7 |
4 |
7 |
4 |
7 |
5 |
7 |
6 |
|
||||||
淮上区 |
5 |
3 |
5 |
3 |
5 |
4 |
5 |
4 |
|
||||||
高新区 |
2 |
1 |
2 |
1 |
2 |
1 |
2 |
2 |
|
||||||
经开区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
||||||
怀远县 |
18 |
9 |
18 |
10 |
18 |
13 |
18 |
14 |
|
||||||
五河县 |
13 |
7 |
13 |
8 |
13 |
9 |
13 |
10 |
|
||||||
固镇县 |
11 |
6 |
11 |
7 |
11 |
8 |
11 |
9 |
|
||||||
合计 |
73 |
40 |
73 |
43 |
73 |
52 |
73 |
59 |
|
||||||
附件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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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腔专科医院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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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要求 |
年度推进计划 |
资金安排 |
责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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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
2023年 |
2024年 |
202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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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蚌埠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创建三级专科口腔医院 |
蚌埠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启动建设。 |
蚌埠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建设完成。 |
蚌埠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启动创建三级专科口腔医院。 |
蚌埠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完成创建三级专科口腔医院。 |
省财政资金817.5万元,资金用途为设备配置费用。 |
蚌埠医学院牵头,市卫生健康委医政科、规财科、科教科、人事科、审批科依职责配合。 |
|||||||||
依托蚌埠市第二人民医院完成蚌埠市级口腔专科医院创建。 |
完成蚌埠市口腔医院机构设置。 |
完善蚌埠市口腔医院各项机制。 |
完善蚌埠市口腔医院各项机制。 |
完善蚌埠市口腔医院各项机制。 |
我市按照二级口腔专科医院建设标准,至少筹集资金2617.5万元支持口腔医院建设。资金用途为基建和设备配置费用,其中基建费用(1800万元)通过地方政府专项债解决,设备配置费用(817.5万元)由市财政支出。 |
市卫生健康委医政科、规财科、科教科、人事科、审批科依职责分工,市二院具体落实。 |
附件7
健康口腔对口帮扶工作机制
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健康口腔暖民心行动工作部署,推动全市口腔病诊疗能力大幅提升,加速暖民心行动工作落地见效,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医疗卫生服务的需求,不断提升群众幸福感、获得感。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加强健康口腔对口帮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2022年底前,实现健康口腔对口帮扶工作全覆盖。市级高水平医院全面推进对各县区的对口帮扶,着力推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为基层医疗机构带去先进诊疗技术、优秀医务人员和先进管理理念,着力推进软硬件建设,配齐口腔病诊疗设备,大力培养口腔医师,着力推进信息化建设,提升远程诊疗覆盖率和互联互通水平,促进基层口腔病诊疗能力全面提升,实现口腔常见病多发病在县乡解决,疑难病在市级解决,构建健康口腔分级诊疗格局。
二、主要任务
1.建立对口帮扶工作机制。按照全市医疗资源布局,蚌医附属口腔医院和蚌埠市口腔专业质控中心负责技术指导,着力推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为基层医疗机构带去先进诊疗技术,健全对口帮扶网络体系。其中:市一院、市四院、902医院主要帮扶禹会区、高新区,市二院主要帮扶龙子湖区,市三院集团主要帮扶蚌山区、经开区,蚌医二附院、市中医医院主要帮扶淮上区。市一院、市二院、市三院分别对怀远县、固镇县、五河县进行帮扶和技术指导。具体结对帮扶工作,按照蚌埠市紧密型医联体建设实施方案具体要求开展。帮扶主体和帮扶对象要通力合作,整合资源,及时召开工作推进会,各帮扶主体牵头制定对口帮扶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重点帮扶措施和完成时限,序时推进工作进度,确保帮扶工作见成效。
2.规范设置口腔科诊疗科目。帮扶主体要全面掌握帮扶县区健康口腔服务能力,协同县区卫生健康部门,根据基层医疗机构口腔科设置现状,建立一本“明白账”,分层次分阶段进行帮扶。对于现有条件具备口腔科设置标准的基层医疗机构,及时督促向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申请增加口腔科诊疗科目,确保群众能够就近享受到规范的口腔诊疗服务。对于已经设置口腔科的基层医疗机构,要规范诊疗行为,保证人员资质、管理制度、诊疗设备、消毒供应等符合基本要求。对于不具备条件设置口腔科的基层医疗机构,各县区要妥善解决群众看病就医需求。
3.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帮扶主体要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促进城乡卫生技术人员的交流和合作,发挥市级高水平医院医疗优势,稳步提高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实现“双下沉、双提升”(即“医学人才下沉、城市医院下沉,提升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提升群众就医满意度”),满足口腔常见疾病能在基层医疗机构就诊,让群众享受到家门口的优质医疗资源。
4.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各县区要将配齐配强口腔医师纳入医疗卫生人才规划,以规划为引领推动口腔人才队伍建设。制定招才引智计划,加大招聘力度,实行政策倾斜,适当提高口腔医师薪酬水平和相关待遇,保证人才招得来、留得住,发展好。帮扶主体要制定针对基层的口腔人才培养计划,目标要量化,措施要可行,成效要显著,要适当提升差异化培养比例,突出提升口腔类多发病常见病诊疗能力,实现“培养一个人,造福一方人”。
5.加大口腔类诊疗设备配置力度。根据基层医疗机构诊疗水平和现实需求,各县区要加大口腔类诊疗设备配置力度,常规检查的牙片机、CBCT及器械消毒设施等,优先给诊疗能力强、服务人口多的基层医疗机构配置,扩大辐射范围、提升辐射能力。帮扶主体要协同配合县区,将基层医疗机构口腔类设备配置列入采购计划,加大医疗设备方面的支援力度,真正落实帮扶责任。
6.打造一批示范单位。2022年,帮扶主体要协同县区打造2个以上健康口腔帮扶示范单位,发挥示范单位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的示范效应。示范单位应该兼具管理科学规范、运行机制高效、首诊转诊畅通等特点,具体标准由帮扶主体和县区共同制定,示范单位建设情况将纳入对县区和帮扶主体的绩效考核。
7.加大医保支持力度。各县区卫生健康部门要会同医保部门,加强对基层医疗机构的指导,及时将口腔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探索将口腔诊疗类耗材纳入集采,不断降低群众就医负担。
三、有关要求
各帮扶主体和县区要将对口帮扶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切实扛起推进基层医疗卫生发展能力主体责任,建立工作机制,争取部门支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做好协同配合,帮扶工作情况要及时向市卫生健康委报告。
蚌埠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8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