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审批服务指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认定办事指南
发布日期:2024-04-12 14:50信息来源:龙子湖区应急管理局 浏览量:
1 办理依据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0号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2 承办机构
龙子湖区应急管理局
3 服务对象
个人
4 服务条件
4.1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4.2经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健康合格,并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症、精神病、痴呆症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
4.3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4.4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
4.5相应特种作业规定的其他条件。
4.6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人员除符合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和第(五)项规定的条件外,应当具备高中或者相当于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5 服务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审批、制证、发证。
6 服务时限 承诺5个工作日。
7 收费标准 免费。
8 咨询方式
龙子湖区应急管理局
电话:0552-30401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