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LA1000466/202302-00024 信息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其他,其他,其他
内容分类: 权责清单 发布日期: 2024-04-12 14:50:57
发布机构: 龙子湖区 成文日期: 2024-04-12
来源单位: 龙子湖区应急管理局 性: 有效
名  称: 【行政审批服务指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认定办事指南
文  号: 词: 【行政审批服务指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认定办事指南

【行政审批服务指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认定办事指南

发布日期:2024-04-12 14:50信息来源:龙子湖区应急管理局 浏览量:



1  办理依据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0号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2  承办机构

龙子湖区应急管理局

3  服务对象

个人

4  服务条件

4.1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4.2经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健康合格,并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症、精神病、痴呆症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

4.3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4.4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

4.5相应特种作业规定的其他条件。

4.6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人员除符合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和第(五)项规定的条件外,应当具备高中或者相当于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5  服务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审批、制证、发证。

6  服务时限  承诺5个工作日。

7  收费标准 免费。

8  咨询方式
龙子湖区应急管理局

电话:0552-30401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