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审批服务指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服务指南
发布日期:2024-04-12 14:51信息来源:龙子湖区应急管理局 浏览量:
1 办理依据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5号)、《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皖安监三〔2013〕104号)并已作出公开承诺,根据服务对象实际需要提供服务
2 承办机构
龙子湖区应急管理局
3 服务对象
法人
4 服务条件
4.1批发许可证申请书(一式三份);
4.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企业名称工商预核准文件复制件;
4.3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备案登记文件、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目录清单;
4.4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仓库保管员、守护员的相关资格证书复制件;
4.5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的库区外部安全距离实测图和库区仓储设施平面布置图;
4.6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安全评价报告至少包括本办法第六条第三项、第四项、第八项、第九项和第七条规定条件的符合性评价内容;
4.7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证明材料;
4.8从事黑火药、引火线批发的企业自有专用运输车辆以及驾驶员、押运员的相关资质(资格)证书复制件;
4.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
5 服务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现场勘察、审批、制证、发证。
6 服务时限 承诺5个工作日。
7 收费标准 免费。
8 咨询方式
龙子湖区应急管理局
电话:0552-30401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