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03103X/202404-00111 信息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其他
内容分类: 生态环境质量信息发布 发布日期: 2024-04-19 10:02:05
发布机构: 龙子湖区 成文日期: 2024-04-19
来源单位: 龙子湖区人民政府 性: 有效
名  称: 2024年龙子湖区一季度用户水龙头水质监测结果公示
文  号: 词: 用户水龙头水质监测结果公示

2024年龙子湖区一季度用户水龙头水质监测结果公示

发布日期:2024-04-19 10:02信息来源:龙子湖区人民政府 浏览量:

根据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饮用水水质监测和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2024年1月9日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了2024年龙子湖区一季度集中式供水用户水龙头水质采集。现将蚌埠市疾控中心的监测结果公示如下:

一、监测地点和样品数

乡镇:对我区的乡镇各设置1个监测点,覆盖率100%,共监测4份用户水龙头水样,其中李楼乡2份,经开区长淮卫镇2份。

二、监测指标和判定标准

(一)监测指标

市政供水(次氯酸钠消毒):共36项,包括总大肠菌群、大肠埃希氏菌、菌落总数、砷、镉、铬、铅、汞、氰化物、氟化物、硝酸盐、三氯甲烷、一氯二溴甲烷、二氯一溴甲烷、三溴甲烷、三卤甲烷(三氯甲烷、一氯二溴甲烷、二氯一溴甲烷、三溴甲烷的总和)、二氯乙酸、三氯乙酸、氯酸盐、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铝、铁、锰、铜、锌、氯化物、硫酸盐、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高锰酸盐指数、氨、游离氯。

(二)判定标准

监测水样中出现1项及以上指标不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规定限值的,该份水样即判定为不达标;小型集中供水(日供水规模小于1000吨/日或覆盖人口小于10000人)因水源与净水技术受限时,部分指标按照GB5749-2022中的表1.b执行。

三、监测结果及评价

乡镇:我区乡镇用户水龙头水4样次,达标4样次,达标率100%。水样均为次氯酸钠消毒,检测指标144项次,达标项144次,达标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