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03103X/202404-00125 信息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公民,其他
内容分类: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发布日期: 2024-04-22 09:06:42
发布机构: 龙子湖区 成文日期: 2024-04-22
来源单位: 龙子湖区生态环境分局 性: 有效
名  称: 关于安徽强力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预拌混凝土生产线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的函
文  号: 词: 环评 公示

关于安徽强力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预拌混凝土生产线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的函

发布日期:2024-04-22 09:06信息来源:龙子湖区生态环境分局 浏览量:

安徽强力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批的《安徽强力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预拌混凝土生产线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在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主要污染物排放满足总量控制指标要求的前提下,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你公司应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和排污许可制度。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生态影响减缓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一并落实。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排污许可制衔接相关工作,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按照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要求,申请排污许可证或排污登记,不得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项目竣工后,应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

三、《报告表》批准后,对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分类及时、合理处置,严禁乱堆乱放、随意倾倒。

四、《报告表》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你公司应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自批复之日起满5年,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报告表》批准后,我局将进行事中、事后监督检查,若发现你公司或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实际情况与编写内容不符的,将依法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并按规定予以处罚,向社会公开,将失信记录纳入相关诚信体系。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和经济损失,均由你公司自行承担。

六、我局将负责该项目日常环境监管工作,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环境执法范围,将污染防治落实情况、排污许可事项和管理要求等环保法律法规执行情况作为检查重点。

 

 

 

2024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