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蚌埠市“十四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的通知
各县(区)水利局、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局、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农业农村局,蚌埠经开区管委会、高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节水优先”治水思路,根据《蚌埠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精神和《安徽省“十四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要求,持续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加快推进我市节水型社会建设,市水利局、发展改革委、城市管理局、经济和信息化局、农业农村局商有关部门组织编制了《蚌埠市“十四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现印发你们,请各县、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根据本规划要求,落实工作责任,扎实推进,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蚌埠市水利局
蚌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蚌埠市城市管理局
蚌埠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蚌埠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4月23日
附件
蚌埠市“十四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
2022年4月
目 录
一、现状与形势 1
(一)“十三五”节水成效 1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2
(三)形势要求 3
二、总体要求 5
(一)指导思想 5
(二)基本原则 5
(三)规划目标 6
三、总体布局 8
(一)农业方面 8
(二)工业方面 8
(三)生活方面 9
(四)非常规水利用方面 9
四、主要任务 10
(一)提升节水意识 10
(二)强化刚性约束 11
(三)补齐设施短板 12
(四)强化科技支撑 13
(五)健全市场机制 14
五、重点领域 16
(一)农业节水 16
(二)工业节水 17
(三)城镇节水 19
(四)非常规水源利用 21
六、保障措施 23
(一)加强组织协调 23
(二)落实法规标准 23
(三)完善投入机制 23
(四)推进水资源税改革 24
(五)强化监督考核 24
附表 25
蚌埠市 “十四五”期间省级节水型载体创建安排表 25
一、现状与形势
(一)“十三五”节水成效
“十三五”期间,蚌埠市坚持以新时期“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节水行动方案》,按照《安徽省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方案》《蚌埠市节水型社会建设“十三五”规划》《蚌埠市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方案》要求,全面推进节水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2020年,全市用水总量13.89亿立方米,在总量控制目标16.13亿立方米以内;万元GDP用水量66.7立方米/万元,比2015年下降43.5%,高于目标值13个百分点;万元工业增加值28.1立方米/万元,比2015年下降40.3%,高于目标值17个百分点;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0.580,高于目标值0.575;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低于10%。
农业节水增效持续提升。“十三五”期间,全市高效节水灌溉面积由28.99万亩发展到39.98万亩,全市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由0.550提高到0.580。
工业节水减排成效显著。“十三五”期间,全市在高耗水行业和用水大户中开展节水型企业创建,累计建成56家省级节水型企业。
节水型社会建设强力推进。蚌埠市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命名为国家节水型城市。固镇县、五河县、怀远县和蚌山区成功创建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县。推进老旧供水管网改造,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累计创建234家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51家节水型小区、1所节水型高校、4处中小学节水教育社会实践基地、4家县(区)级以上水利行业节水型单位,起到良好的示范引领作用。
制度建设日趋完善。建立市级层面节约用水协调工作机制,形成节约用水工作合力。出台《蚌埠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蚌埠市城市建设项目节水设施三同时管理办法》《蚌埠市非常规水资源利用管理办法(试行)》《蚌埠市水平衡测试管理办法(试行)》《蚌埠市节约用水奖励办法(试行)》《国家节水行动蚌埠市实施计划》《蚌埠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年度考核工作方案》等水资源节约保护管理办法,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了节水制度体系。
节水宣传亮点纷呈。采取日常宣传与主题宣传相结合,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水法宣传月、全国城市节水宣传周等重要节点开展节水主题宣传活动,积极组织首届全国节约用水知识大赛活动并取得良好名次。多次组织开展节水专题培训,鼓励公众参与,开展节水进机关、进社区、进小区、进企业、进校园、进乡村等活动。公开市级及各县区节约用水监督举报电话,强化社会监督,通过电台、网络等媒体,向社会公众宣传节水、爱水的重要性,提升节水意识。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十三五”期间,全市节约用水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相比仍存在不足。
城镇用水方面。节水器具普及仍存在盲点;个别老旧工矿企业、小区内部管网老化,城区老旧管网改造力度不足,管网漏损率仍有降低空间。节水市场机制不完善,节水内驱动力不足。
农业用水方面。农业用水仍较为粗放,河灌区渠系配套不完善,跑冒漏损严重,全市农田灌溉渠系水利用系数为0.580,总体偏低;农业取水计量基础薄弱,灌溉管理信息化水平低,规范精细化程度不高。
非常规水源利用方面。再生水利用量总体偏低,再生水利用工程建设滞后,鼓励再生水利用的政策措施尚未完全形成。
用水管理方面。部分用水户节约用水制度不健全,管理人员缺乏,用水台账、档案不完整。计划用水、定额用水意识不足,用水户节约用水管理水平和能力有待提高。
(三)形势要求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是促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的重要机遇期。
蚌埠市多年平均水资源量20.3亿立方米,人均约500立方米,是全省人均的1/2,全国平均的1/4。资源型缺水、工程型缺水、水质型缺水兼有的状况尚未根本改变。当前蚌埠正进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随着淮河生态经济带发展进程加快和经济社会发展,用水需求仍将增长,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压力依然较大,节约用水势在必行。
新发展阶段对节水型社会建设提出新要求。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日益深入人心,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新时期治水思路为节水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进入新发展阶段,“十四五”时期蚌埠市经济规模和质量效益将显著提升,更应坚持“以水定需、量水而行”,进一步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坚决遏制不合理用水需求,加快形成节水型生产生活方式,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安全可靠的水资源保障。
国家与区域发展战略叠加为蚌埠市节水工作带来了新机遇。蚌埠市处于长三角一体化、中部崛起、淮河生态经济带以及“一圈五区”“三地一区”等一系列国家、区域和省战略叠加机遇期,“十四五”期间谋划了怀洪新河灌区、蚌埠水网、“靓淮河”、高标准农田建设等一批重大涉水项目,为全面节水、科学调水带来新的发展空间。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发展现代产业体系,打造“三地一区两中心”,建设幸福蚌埠的战略布局,对节水开源、节水减排提出更高要求,为创建高水平节水型社会带来新机遇。
《地下水管理条例》对地下水开发利用与保护提出更严要求。国家颁布的《地下水管理条例》,对强化地下水节约保护、严格地下水超采治理等提出了明确要求,迫切需要落实地下水总量和水位双控指标。
实施国家节水行动为节水型社会建设奠定了良好基础。《国家节水行动蚌埠市实施计划》提出了六大重点行动和体制机制改革举措,明确了近远期有机衔接的节水目标指标,建立节约用水工作协调机制,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共同推进落实国家节水行动。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安徽省第十一次党代会、蚌埠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治水思路,以实现水资源节约集约安全利用为目标,以农业、工业、城镇生活节水以及非常规水源利用为重点,以加强各类节水型载体创建为抓手,以节水科技创新和市场机制改革为动力,深入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坚持以水而定,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加快形成节水型生产生活方式,全面建设节水型社会,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以水定需、节水优先。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根据水资源承载能力,统筹各区域、各行业节约用水,落实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推动用水方式由粗放低效向节约集约转变。
合理布局,突出重点。根据省、市主体功能区等确定的空间布局,结合流域、区域水资源条件及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合理确定节约用水目标指标。聚焦重点领域、区域,推进节水基础设施建设,补齐短板弱项,提升节约用水水平。
分类施策、落实责任。根据流域、区域水资源开发利用状况,因地制宜确定节水任务措施。压实目标责任,严格考核管理,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落地。
机制创新、科技引领。强化政策激励、完善市场机制,不断增强全社会节水内生动力。强化科技支撑,加强用水量精准计量,促进节水技术装备研发和产业化,推广节水产品,培育节水产业。
(三)规划目标
——总体目标。至2025年,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16.31亿立方米内,其中,城乡生活及工业用水总量控制4.95亿立方米内,万元GDP用水量较2020年下降18%。
——农业节水。至2025年,全市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至0.61,高标准农田面积达到450万亩,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4万亩,力争新增水肥一体化面积2万亩。
——工业节水。至2025年,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20年下降17%,建成一批节水型企业。
——城镇节水。至2025年,全市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9%以内。
——非常规水源利用。至2025年,全市城市非常规水利用率达到25%以上。
——节水型社会建设。至2025年,全市新增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区)3个。
——节水载体建设。至2025年,全市争取新增节水型灌区4片,省级节水型企业17家,省级节水型工业园区5家,节水型高校5所,节水教育基地4个,市直机关及85%以上的市属事业单位建成节水型单位。开展市级中小学节水型学校创建试点。(牵头单位:市水利局、市城市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参加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和外事局、市卫生健康委、人民银行蚌埠市中心支行、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
表1 蚌埠市“十四五”节水规划指标体系
类别 |
序号 |
指标 |
2020年 实际值 |
2025年 目标 |
备注 |
总体目标 |
1 |
用水总量控制(亿立方米) |
13.89 |
16.31 |
约束性 |
2 |
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下降(%) |
43.5 |
18 |
约束性 |
|
农业 |
3 |
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 |
0.580 |
0.610 |
约束性 |
4 |
高标准农田面积(万亩) |
340 |
450 |
预期性 |
|
5 |
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万亩) |
1.62 |
〔4〕 |
预期性 |
|
6 |
新增水肥一体化面积(万亩) |
/ |
〔2〕 |
预期性 |
|
工业 |
7 |
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 (%) |
40.3 |
17 |
约束性 |
城镇 |
8 |
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 |
≤10 |
≤9 |
约束性 |
非常规水源利用 |
9 |
城市再生水利用率(%) |
8 |
≥25 |
预期性 |
节水型社会建设 |
10 |
新增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县(个) |
4 |
〔3〕 |
预期性 |
节水载体 建设
|
11 |
节水型灌区(片) |
/ |
〔4〕 |
预期性 |
12 |
新增省级节水型企业建成数(家) |
56 |
〔17〕 |
预期性 |
|
13 |
省级节水型园区建成数(家) |
/ |
〔5〕 |
预期性 |
|
14 |
节水型高校(所) |
1 |
〔5〕 |
预期性 |
|
15 |
节水教育基地(处) |
5 |
〔4〕 |
预期性 |
注:1、带〔〕为5年累计数,其余为期末达到数;
2、"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下降""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中"2020 年实际值" 栏是较2015 年下降幅度,"2025 年目标"栏是较2020 年下降幅度;
3、用水总量、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和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幅度均不含直流火电冷却水量。
三、总体布局
根据本区域自然地理情况、水资源禀赋条件、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布局及开发利用特点,确定节水型社会建设主攻方向。
(一)农业方面
2020年蚌埠市有效灌溉面积为456万亩,其中,河灌溉区158万亩,井灌溉区298万亩,河灌溉区主要作物为水稻,井灌溉区主要作物为小麦、黄豆和蔬菜等。河灌溉区主要分布怀远、五河、禹会区、淮上区沿河湖一带,井灌溉区主要分布怀远、五河西北区域和固镇县全境。2020年全市总用水量13.89亿立方米,其中,农业灌溉用水量7.6亿立方米,占全市总用水量一半以上,农业灌溉节水空间大,是蚌埠市节水的重点和难点。
农业灌溉应注重河、湖、大沟调蓄当地径流和跨区域调水补水,高效使用地表水,合理开采浅层地下水。应加强灌区用水总量控制和计划用水,计量和定额管理,积极推广水肥一体化等先进技术。对井灌溉区应充分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用,积极发展管道输水灌溉、喷灌、滴灌等高效节水灌溉方式,适度发展井灌区低压管道输水灌溉工程。对中小型河灌区、灌溉片,对现有灌区灌排渠系统进行配套、改造与维修,并适度进行防渗处理,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开展田间工程节水改造和大力推广水稻节水灌溉技术。
(二)工业方面
蚌埠市工业主要有火力发电、生物化工、新材料新能源、电子信息、装备制造业和汽车零部件、食品加工和纺织等产业,其中高耗水行业有火力发电、生物化工、食品加工和纺织等,主要分布在六大省级及以上开发园区内。工业节水的重点是加快对现有高耗水行业节水技术改造,强化用水定额管理,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行清洁生产,限制和淘汰耗水量大、污染严重的落后工艺和设备,开展工业园区水资源区域评估、争创节水型工业园区和创建节水型企业。
(三)生活方面
蚌埠市城镇人口181.56万人,占全市人口55.08%,是生活节水的重点区域。全面推进城镇节水工作,深入开展节水型单位、节水型小区创建工作,推动公共机构和城镇居民家庭节水,普及推广节水型用水器具,提高全民节水意识。推进城镇供水老旧漏损管网改造,对城镇供水管网分区计量管理,建立精细化管理平台和漏损管控体系,降低城镇供水管网漏损率。
(四)非常规水利用方面
加强雨水、再生水等非常规水利用。提高雨水集蓄利用水平。建设再生水厂2座以上,根据再生水的不同用途,对污水处理厂出水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分水质供水;开展三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供沿途农业灌溉用水,尽量减少入河排污量;鼓励生物、化工等大型高耗水企业自建再生水厂,供本厂或周边对水质要求不高的企业使用;在校园等用水大户兴建小型再生水站,经处理后的再生水进行回用。
四、主要任务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治水思路,“十四五”期间,围绕“提意识、严约束、补短板、强科技、健机制”等五个方面部署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重点任务为:
(一)提升节水意识
1.广泛开展节水宣传。进一步创新节水宣传形式,加大节水宣传力度,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全国城市节水宣传周、安徽省水法宣传月等主题宣传,开展形式多样的节水宣传普及活动。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向全民普及节水知识,倡导节约用水理念,促进形成节水良好风尚。进一步开展节水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机关、进农村、进网络等主题宣传和节水护水志愿服务活动,开展县(区)委书记谈节水活动。利用适当场所、载体宣传节水公益广告或播放节水短视频,引导公众提升节水意识。结合节水型小区创建活动,倡导节约用水文明行为。(牵头单位:市水利局、市城市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参与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
2.加强中小学节水教育。将节水纳入中小学教育活动,积极推进节水教育进校园、进课堂,培育校园节水文化。组织开展各具特色的中小学节水宣传活动和节水教育社会实践活动,提升学生节约用水意识。持续推进中小学节水教育基地建设,开展市级中小学节水型学校创建试点。到2025年新建省级中小学节水教育社会实践基地4处。(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市水利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参与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3.提高重点用水单位节水意识。推进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积极开展灌区、园区、企业、居民小区、公共机构等节水型载体创建活动,提高县域和重点用水行业节水意识,示范带动区域和行业节水。机关、高校、医院等公共机构应发挥表率作用,持续开展节水改造,规范节约用水行为。积极开展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遴选推荐一批企业、公共机构、灌区单位申报全国水效领跑者,树立节水标杆。(市水利局、市城市管理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教育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刚性约束
4.坚持以水定需。结合长三角一体化、中部崛起、淮河生态经济带以及“一圈五区”“三地一区两中心”发展战略,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加快形成与水资源相适应的产业发展格局。落实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加强全市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设,适度扩大水稻种植面积。开展水资源论证和区域水资源论证评估,实施规划与建设项目节水评价,坚决遏制不合理用水需求。按照水利部、省水利厅部署,适时开展水资源承载能力评价,禁止在限制地下水开采范围内新增中深层地下水取水许可。(牵头单位:市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参与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5.健全约束指标体系。落实《安徽省行业用水定额》和《蚌埠市城市行业用水定额》,强化用水定额在规划编制、水资源论证、节水评价、取水许可、计划用水、节水载体建设、考核监督等方面的约束作用。制定并实施蚌埠市“十四五”用水总量和用水效率控制指标,健全市、县(区)两级行政区域用水总量和用水强度双控指标体系。推进跨县(区)河流水量分配,明确各行政区水量分配指标和其他重要控制断面下泄水量和流量或水位的控制指标,作为各县(区)地表水开发利用的控制红线。认真落实《地下水管理条例》,建立地下水取用水总量和水位双控指标体系,加强地下水管控。(牵头单位:市水利局;参与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
6.严格全过程监管。强化取水许可管理,实行动态监管,从严审批新增取水许可申请,切实从源头把好节水关。开展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未经批准擅自取水、未按规定条件取水等违法取用水问题,依法规范取用水行为。全面推广取水许可电子证照应用。严格自备井管理,依法关闭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井。严格计划用水管理,按照规定的管理权限分级制定下达年度用水计划,规模以上用水户实行计划用水管理。加强用水计量监测,完善国家、省、市三级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市城市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参与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
(三)补齐设施短板
7.推进农业节水设施建设。开展怀远县茨淮新河等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推进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完善渠首工程和骨干工程体系,加固改造或衬砌干支渠道,加强灌区计量设施建设。统筹规划、同步实施高标准农田和水肥一体化建设,加大田间节水设施建设力度。(牵头单位: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参与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
8.实施城镇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工程。加大城区老旧供水管网改造力度,降低管网漏损率。按需选择分区计量实施路线,建设分区计量工程,逐步实现供水管网的网格化、精细化管理。(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按职责分工负责;参与单位:市水利局、市财政局)
9.建设非常规水源利用设施。以现有污水处理厂为基础,结合城市发展,合理布局建设污水资源化利用设施。新建城区提前规划布局再生水管网、调蓄设施、人工湿地净化设施等,有序开展建设。开展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工作。(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按职责分工负责;参与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
10.配齐计量监测设施。完善农业农村用水计量体系,推进大中型灌区渠首和干支渠口门、规模以上地下水取水井监测计量设施安装,农田水利设施因地制宜配套建设实用易行的计量设施。实施城市用水户智能水表替代,提高高校、宾馆等公共场所智能计量水平。推进河湖湿地新鲜水生态补水全面监测计量。推动工业园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用水计量监测全覆盖,鼓励工业企业配全三级水计量设备,推广重点取用水企业取用水量在线采集、实时监测。(市水利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科技支撑
11.鼓励节水关键技术研发。鼓励节水技术、工艺、产品研发,与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深度融合、创新集成。结合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省级以上重点研发计划等,加强节水领域高水平、高层次科技队伍建设,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强高校节水相关人才培养,做好人才储备。(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参与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教育局、市水利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
12.加大节水技术推广应用力度。积极参与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节水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完善节水技术推广机制,加大先进适用节水技术、工艺和装备推广力度。根据国家发布的工业节水工艺、技术和装备名录,推动在火力发电、生物化工、食品加工、纺织等重点行业遴选先进适用的工业节水工艺、技术和装备。(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参与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水利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
(五)健全市场机制
13.完善水价机制。建立健全有利于促进节约用水、产业结构调整和生态补偿的水价形成机制。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工程建设和管护机制、用水管理机制等。合理制定农业水价,逐步实现水价不低于工程运行维护成本。落实执行《安徽省行业用水定额》和《蚌埠市城市行业用水定额》,完善城镇非居民用水超计划、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合理确定分档水量和加价标准。(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参与单位:市水利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
14.鼓励第三方提供节水服务。在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公共机构、公共建筑、高耗水工业、高耗水服务业等领域探索引入合同节水管理。鼓励第三方节水服务企业参与节水咨询、技术改造和水平衡测试等。规范水权市场管理,促进水权规范流转,探索合同节水。(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水利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参与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和外事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五、重点领域
(一)农业节水
统筹考虑粮食安全和水资源条件,优化作物种植结构,大力发展节水型农业。
15.坚持以水定地。根据水资源条件推进适水种植、量水生产,优化配置多种水源。因地制宜发展适应性农业,推广先进适用的节水灌溉技术和节水型灌溉制度。在充分利用蚌埠市河湖蓄水,增加拦蓄径流量的基础上,结合旱改水政策,适度扩大水稻面积,大力推广水稻控灌技术。(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6.大力推进灌区节水改造。“十四五”期间开展怀洪新河灌区工程建设,实施怀远县茨淮新河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开展芡河、园集、芦干沟等中小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重点解决骨干工程设施老化失修、干支渠(沟)系不配套、量水设施设备不完善、信息化系统建设滞后等问题。加强田间渠系配套和河库沟塘治理,完善农田灌排工程体系,提高农业灌溉水利用效率。加强灌区计量设施建设,以灌区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为抓手,推进灌区节约用水,因地制宜发展高效节水灌溉,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因地制宜发展低压管道输水灌溉、喷灌、微灌等高效节水灌溉,推广水肥一体化技术。“十四五”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4万亩,争取创建节水型灌区4片,力争新增水肥一体化面积2万亩,争取创建1个高效农业示范片区,1片旱作农业示范区。到2025年,建成高标准农田450万亩。(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参与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17.促进畜牧渔业节水。引导畜禽规模养殖场节约场舍冲洗用水。发展节水渔业,发展绿色高效水产养殖模式,积极推广池塘和工厂化循环水养殖、稻渔综合种养等水产养殖节水减排技术。鼓励渔业养殖尾水循环利用。到2025年,争取建设1处畜牧节水示范工程。(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参与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水利局、市科技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
18、积极推进农村生活节水。结合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农村集中供水管网节水改造,配备安装计量设施,推广使用节水器具。高质量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因地制宜推进农村污水资源化利用,推广“生物+生态”等易维护、低成本、低能耗污水处理技术,鼓励农村污水就地就近处理回用。(牵头单位: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参与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卫生健康委)
专栏1 农业农村节水重点工程 |
1.大中型灌区现代化改造。“十四五”期间实施怀洪新河灌区工程,实施怀远县茨淮新河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骨干灌排设施完好率达90%以上;实施芡河、园集、芦干沟等3片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推动补齐节水工程设施短板弱项。创建省级节水型灌区4片。 2.实施节水灌溉工程。以高标准农田建设为抓手,推进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建设;在高效农业示范区推进水肥一体化技术。 |
(二)工业节水
根据水资源禀赋和承载能力合理布局产业,严控高耗水高排污产业和企业,加强企业梯级用水和非常规水利用,建设节水型企业。
19.坚持以水定产。强化水资源水环境承载力约束,合理规划工业发展布局和规模,调整优化产业结构。禁止在限制地下水开采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取用中深层地下水。列入淘汰类目录的建设项目,禁止新增取水许可。推动过剩产能有序退出和转移,严格实施等量置换或减量置换。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鼓励高产出低耗水新型产业发展,培育壮大绿色发展动能。(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水利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按职责分工负责;参与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
20.推进工业节水减排。强化高耗水行业用水定额管理,重点企业开展水平衡测试、水效对标评估。推广应用先进适用节水技术装备,实施企业节水改造,推进企业内部用水梯级、循环利用,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根据国家部署,实施工业废水资源化利用工程,重点围绕火力发电、生物化工、食品加工、纺织等行业,创建一批工业废水资源化利用示范企业。到2025年,创建17家省级节水型企业;围绕火力发电、生物化工、食品加工等行业申报1~2家企业水效领跑者。(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水利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参与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1.开展节水型工业园区建设。引导工业园区内火力发电、生物化工、食品加工、纺织等高耗水行业开展以节水为重点内容的绿色高质量技术改造,鼓励企业间串联用水、分质用水,实现一水多用和梯级利用,推行废水资源化利用。鼓励园区建设智慧水管理平台,优化供用水管理。到2025年,建设省级节水园区5家。(牵头单位:市水利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参与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科技局)
专栏2 工业节水减排重点工程 |
1.节水型工业企业。创建省级节水型企业17家。 2.工业园区节水及水循环利用设施建设。推动园区高耗水行业企业集聚区企业间梯级利用和循环化改造,建设节水型工业园区5家。 |
(三)城镇节水
因水制宜、集约发展,合理规划城市(镇)空间布局和发展规模,将节水落实到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等各个环节。
22.坚持以水定城。因水制宜、集约发展,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合理布局城镇空间,科学控制发展规模,优化城市功能结构、产业布局和基础设施布局。优化资源配置,在提高城市供水保证率的基础上,发挥城市节水的综合效益,提高水资源对城市发展的承载能力。(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23.巩固提升节水型城市建设。继续巩固节水型城市建设。结合海绵城市建设,持续提升城市节水水平,充分利用雨水资源,园林绿化宜选用适合本地区的节水耐旱型植被,采用喷灌、微灌等节水灌溉方式;重点抓好污水再生利用设施建设与改造,城市生态景观、工业生产、城市绿化、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和建筑施工等,应当优先使用再生水;持续推进老旧小区、老旧管网改造;推进城镇供水管网分区计量管理,建立精细化管理平台和漏损管控体系。大力开展节水型单位和社区建设。到2025年,力争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9%以内;推进城市部分片区供水管网分区计量管理。(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参与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4、强化高耗水服务业和公共领域节水。从严控制洗浴、洗车场、洗涤、宾馆等高耗水服务业用水,严格实行超计划、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在洗车等高耗水服务业优先利用再生水、雨水等非常规水源,全面推广循环用水技术工艺。加强公共领域节水,大力开展节水型公共机构和节水型高校创建、中小学创建试点。到2025年市直机关及85%以上的市属事业单位建成节水型单位,创建省级节水型高校5所,创建一批中小学节水型学校。推进县(区)级节水型公共机构创建。新增建成教育节水型社会实践基地4个。(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教育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专栏3 城镇节水重点工程 |
1.供水管网漏损改造。结合老旧小区改造、二次供水改造和一户一表水表出户改造等,对使用超过50年、材质落后和受损失修的管网进行更新改造,降低管网漏损率。因地制宜采用先进适用、质量可靠的供水管网管材。 2.公共机构节水示范。新改扩建公共建筑必须采用节水型器具,限期淘汰不符合水效标准要求的用水器具。实施公共机构节水改造,提高用水效率。所有市级机关及85%以上市级事业单位创建为节水型公共机构;市、县(区)级水利单位全部达到水利行业节水型单位评价标准。新增建成教育节水型社会实践基地4个。创建5所节水型高校,创建一批节水型中小学学校。 |
(四)非常规水源利用
25.加强非常规水源配置。加强再生水、雨水等非常规水源利用,将再生水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逐年扩大利用规模和比例。(牵头单位:市水利局、市城市管理局;参与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
26.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落实污水资源化利用相关政策。坚持因水施用,按照分质、分对象供水原则,推进再生水优先利用于生产、市政杂用、生态用水等。实施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工程。创新服务模式,鼓励第三方机构提供污水资源化利用技术服务。蚌埠市杨台子再生水厂、城南再生水厂、固镇经开区再生水厂建成并投入使用;五河县再生水回用方案得以落实。到2025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5%以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科技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7.加强雨水集蓄利用。将海绵城市建设理念融入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各环节,提升雨水资源涵养能力和综合利用水平。在城市公园、绿地、建筑、道路广场等新改扩建过程中推广透水铺装,合理建设屋顶绿化、植草沟、下沉式绿地、地下调蓄池等设施,减少雨水地表径流外排。农村地区结合地形地貌建设大沟蓄水设施,用于农业灌溉、牲畜用水等。(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专栏4 非常规水利用重点工程 |
1.污水资源化利用工程。到2025年,蚌埠市杨台子再生水厂、城南再生水厂、固镇经开区再生水厂建成并投入使用。五河县再生水回用方案得以落实。 2.雨水集蓄利用工程。推进“海绵”城市试点示范,结合海绵城市建设,提升地面蓄水、渗水和涵养水源能力。至2025年,建设一批雨水集蓄利用示范点。 |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
由市、县(区)节约用水领导小组牵头,负责推动规划实施。市、县(区)政府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制定计划、明确任务,抓好各项措施落实,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完成。(市水利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科技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落实法规标准
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地下水管理条例》和《安徽省节约用水条例》等法律法规,做好《安徽省行业用水定额》《蚌埠市城市行业用水定额》宣贯和实施工作,规范管理行为和用水行为。按照国家要求,推进节水认证和水效标识等工作。(牵头单位:市水利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按职责分工负责;参与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
(三)完善投入机制
强化财政投入保障,鼓励各地构建多元化投入保障机制。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采用绿色债券、资产证券化等手段,依法依规拓宽融资渠道。规范有序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节水建设运营。财政预算内投资对节水示范项目给予适当支持。依法落实节约用水、非常规水源利用等方面税收等优惠政策。(牵头单位:市财政局、人民银行蚌埠中心支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按职责分工负责;参与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税务局)
(四)推进水资源税改革
按照国家及省水资源税试点改革部署要求,适时推进开展水资源税改革。(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水利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强化监督考核
强化水资源管理考核和取用水管理,继续将节约用水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和政绩考核,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压实工作责任。完善公众参与机制,充分发挥舆论监管、社会监督和行业自律作用,推动节水多元共治。(牵头单位:市水利局;参与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统计局)
附表 蚌埠市 “十四五”期间省级节水型载体创建安排表
序号 |
类型 |
分年度实施 |
|
||||
2021 |
2022 |
2023 |
2024 |
2025 |
小计 |
||
1 |
节水型社会达标县 |
淮上区 |
龙子湖区 |
禹会区 |
/ |
/ |
3个 |
2 |
节水教育基地 |
/ |
怀远光大生物发电有限公司 |
安徽禾泉农庄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
固镇益丰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五河县自来水公司 |
4处 |
3 |
节水型 灌区 |
/ |
芡河灌区 |
园集灌区 |
怀洪新河灌区 |
芦干沟灌区 |
4片 |
4 |
节水型工业企业 |
上海电气(五河)生物质热电有限公司、蚌埠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光大生物能源(怀远)有限公司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
蚌埠桂柳食品有限公司、蚌埠国显科技有限公司、安徽鑫泰玻璃科技有限公司 |
安徽省大富机电技术有限公司、安徽丰原热电有限公司、安徽三星树脂科技有限公司
|
安徽省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安徽中粮油脂有限公司、安徽东昉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安徽天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
安徽八一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台畜大成食品(蚌埠)有限公司、安徽丽伟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安徽荟佳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
17家 |
5 |
节水型 园区 |
/ |
五河经济 开发区 |
固镇经济 开发区 |
怀远经济开发区 |
蚌埠市经济开发区、蚌埠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5个 |
6 |
节水型 高校 |
蚌埠工商学院 |
蚌埠经济技术职业学院 |
安徽财经大学(龙子湖区) |
蚌埠学院 |
蚌埠医学院 |
5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