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LA100001X/202104-00018 信息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公民,其他,其他
内容分类: 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平台信息 发布日期: 2025-06-27 20:39
发布机构: 龙子湖区东风街道办事处 成文日期: 2025-06-27
来源单位: 龙子湖区东风街道办事处 性: 有效
名  称: 龙子湖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平台法律咨询服务指南
文  号: 词: 法律咨询

龙子湖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平台法律咨询服务指南

发布日期:2025-06-27 20:39信息来源:龙子湖区东风街道办事处 浏览量:

一、办理依据

1.《法律援助条例》:第五条 直辖市、设区的市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根据需要确定本行政区域的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机构负责受理、审查法律援助申请,指派或者安排人员为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公民提供法律援助。

2.《安徽省法律援助条例》:第六条 法律援助机构负责受理、审查法律援助申请,指派或者安排法律援助人员办理法律援助事项,并对法律援助工作进行指导。本条例所称法律援助人员是指受指派或者安排的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和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公证人员以及法律援助志愿者。法律援助人员提供法律援助的形式,应当与其从业资格相适应。 第十五 条法律援助包括以下形式: ()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  ()刑事辩护刑事代理;()民事诉讼代理; ()行政诉讼代理; ()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

二、承办机构

区法律援助中心

三、服务对象

公民

四、服务流程

1.提出咨询申请;

申请地址:网络地址:安徽法律服务网:http://ah.12348.gov.cn/

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地址:龙子湖区政府

2.提供相关信息或材料;

3.法律援助中心律师予以线上或者现场咨询解答。

五、服务时限

即时解答,特殊可约定。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七、咨询方式

地址:蚌埠市龙子湖区法律援助中心

电话:0552--3024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