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居民身份证办理指南
发布日期:2024-12-09 15:12信息来源:龙子湖区治淮街道办事处 浏览量:
项目 | 办理依据 | 《安徽省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规定》、《安徽省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方案》、《公安部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蚌埠市居民身份证全城通办工作方案》等。 |
居民身份证的办理 | 受理条件 | 1、因二代居民身份证丢失、有效期满、损坏,需重新申领居民身份证的,已办理带指纹居民身份证且现场核验通过的,无需提供证明材料;无法现场核验指纹的,需提供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本人居民身份证、居住证、护照、驾驶证、社保卡等能证明本人身份的合法有效证件之一,到我市任一户籍派出所(户办大厅)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2、我市户籍公民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本人(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随同前往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持户口本、带有照片的个人有效证件或张贴个人照片(盖骑缝章)的有效证明(16周岁以下的不提供),可向我市任一户籍派出所(户办大厅)申请办理。3、我市户籍公民在我市任一居民身份证办理点办理正式证的同时,可申请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 |
异地居民身份证我市不予受理的情节 | 1、本市以外户籍公民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2、申领人提供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证号码、常住户口所在地地址(省、自治区、直辖市内住址变更除外)与人口系统中信息不一致且难以确认身份的;3、申请人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4、有伪造、变造、买卖、冒领、冒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国家机关证件行为的;5、属于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息记录人员的。 | |
办理流程 | 到派出所户籍窗口(户办大厅)申请→受理审核→核对原件→采集人像、指纹信息→办结→上传制证信息→发、领证 | |
办理时限 | 15个工作日内完成居民身份证的制作发放(上传的数据审核不通过的除外)。 | |
注意事项 | 1、身份证办理需本人前往,现场采集人像、指纹信息。2、证件有效期满换领、损坏换领,在领取新证时交回旧证。 |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损坏换领40元,丢失补领40元,其他换领20元,临时身份证10元(皖价费〔2004〕346号)。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自2018年4月1日起停征工本费。 | |
居民身份证的挂失申报、丢失招领 | 挂失申报 | 公民丢失居民身份证,可以向有户籍业务的派出所申报挂失,公安机关在核实公民身份信息后当场受理。 |
丢失招领 | 公民捡拾到他人丢失的居民身份证可以及时上交就近的公安派出所(户办大厅),公安机关收到群众捡拾的丢失居民身份证,统一录入全国捡拾居民身份证信息库。公民自愿领取丢失证件的,公安机关在核验领证人身份信息后,拍照留存相关图像信息后发还。 | |
投诉咨询电话 | 电话 | 省厅:0551-63513339,市局:0552-2089303 |
服务内容 | 居民身份证政策、业务咨询及投诉 | |
服务时间 | 省厅: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市局、分(县局):工作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