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031128/202105-00005 信息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公民,其他
内容分类: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发布日期: 2025-03-25 10:50
发布机构: 龙子湖区东升街道办事处 成文日期: 2025-03-25
来源单位: 龙子湖区东升街道办事处 性: 有效
名  称: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事指南(含文件依据、政策对象、申领条件等内容)
文  号: 词: 就业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事指南(含文件依据、政策对象、申领条件等内容)

发布日期:2025-03-25 10:50信息来源:龙子湖区东升街道办事处 浏览量:

1.文件依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及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有关工作的通知》(蚌人社秘2023177号)

2.政策对象: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且登记失业的下列人员,可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非本市户籍的,需在本市城镇常住地连续居住1年以上,并同时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1年以上:零就业家庭成员、大龄就业困难人员、长期失业人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失业人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失地失林人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高校毕业生。

3.申请人权利和义务:权利,享受政策;义务,如实申报。

4.申请条件:

    零就业家庭成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城镇居民家庭中法定劳动年龄内的成员均处于失业状况、且登记失业3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大龄就业困难人员:距退休年龄不足5年、且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长期失业人员:登记12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失业人员: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连续享受6个月以上或者目前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但以往24个月内累计享受过最低生活保障9个月以上的家庭,且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失地失林人员: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连续享受6个月以上或者目前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但以往24个月内累计享受过最低生活保障9个月以上的承包土地(林地)被征用家庭,土地(林地)被征用后人均不足0.3亩且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高校毕业生: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连续享受6个月以上或者目前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但以往24个月内累计享受过最低生活保障9个月以上家庭的高校毕业生,且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5.申请材料:《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就业创业证》原件、身份证、户口簿(或居住证)原件、各相关职能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件(证明)和原件(如:残疾证、低保证、征地或征林证明等)、近期1寸免冠彩照两张、承诺书.

6.办理流程社区申报—街道审核—区级审批

7.办理时限:一个工作日

8.办理地点(方式):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

9.办理结果告知方式:现场告知、电话通知

10.咨询电话:0552-30686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