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子湖区信访局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化解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龙子湖区信访局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化解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党对信访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人民至上、站稳人民立场;坚持问题导向、靶向施策,踔厉奋发、攻坚克难,将心比心、真心真情,着力解决涉法涉诉信访突出问题,依法依规做到“四个到位”,实质性化解信访矛盾,更好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减存量。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月31日发生的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尚未化解的,力争再年底前化解率达到80%以上,其中进京访、赴省重复访、3年以上积案基本化解。
控增量。2023年2月1日以后新发生的涉法涉诉信访事项作为增量事项,力争在发生后3个月内化解。
防变量。注重维护信访秩序,继续保持“信升访降”的良好态势,常态化确保“四个不发生”。
提质量。严格执行信访工作条例,强化实质性化解,对已办结的信访案件,逐一进行回访,防止信访问题回流,持续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
二、工作步骤
排查甄别(2023年3月上旬前)各乡街、区直各部门进行大排查、大起底、甄别去重,清单化、闭环式管理、明确化解攻坚的信访事项,确定化解责任主体,上报本级专项行动工作专班。
化解攻坚(2023年3月至12月)化解责任单位严格按照“三到位一处理”原则,对纳入清单的信访事项逐案制定化解方案,协调联动,多措并举,积极开展化解工作。达成如下情况之一的,信访事项认定化解:
1、信访人息诉息访的;
2、依法导入法律程序的;
3、依法终结的;
4、其他达到化解效果的。
质效提升(整个专项行动期间)各乡街、区直各部门在专项行动开展过程中,及时总结提炼,对照查摆整改。一方面深入分析研判引发信访的深层次问题,一方面健全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巩固专项行动成果。
三、工作举措
清单管理。通过分类建立台账和甄别去重,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
明确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办案谁负责”的原则,压紧压实化解攻坚责任,依法及时就地解决涉法涉诉信访事项。
领导包案。各化解责任主体对信访事项严格落实领导包案制度,对存量事项中的重点案件、增量事项一律确定包案领导。
化解攻坚。化解攻坚按照以下三个步骤进行。
全面复查。对已经终结的信访事项,信访人不息诉息访的要组织复查,如复查认定原执法机关决定正确,报政法委、区信联办协调地方党委政府落实稳控。
组织听证。对复查认定原执法机关决定正确,信访人仍不息诉息访的信访事项,除信访人不愿意参加听证外,一律组织听证。
联合、提级或异地评查。 复查人员对复查意见出现重大分歧、信访人不愿意参加听证等情形的,由复查机关根据《涉法涉诉信访积案提级、异地办理工作办法》报请上一级提级评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