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文件】龙子湖区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1-05-20 11:37 来源: 龙子湖区农业农村水利局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21〕1号)《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蚌埠市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蚌政办〔20218号,切实防止耕地“非粮化”倾向,有效稳定粮食生产,结合我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粮食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和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把确保粮食安全作为“三农”工作的首要任务,坚持科学合理利用耕地资源,把有限耕地资源优先用于粮食生产,建立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常态化监管机制,确保耕地质量提升、粮食面积稳定、粮食产能增加,充分发挥好粮食主产区优势十四五”时期,全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定在1.67万吨以上。

二、科学合理利用耕地资源

)加强土地流转管理。规范土地流转行为,建立工商资本流转土地资格审查、项目审核制度和分级备案等,强化租赁农地监测管理。引导土地优先向种粮主体流转,对工商资本流转土地用于粮食生产的应优先给予支持;对违反相关产业发展规划、大规模流转耕地不种粮的“非粮化”行为,一经发现坚决予以纠正并立即停止其享受相关扶持政策。(责任单位:农业农村水利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龙子湖区分局,李楼乡人民政府)

)落实耕地利用优先序。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发展粮食生产,特别是保障稻谷、小麦、玉米三大谷物的种植面积。一般耕地应主要用于粮食、油料、蔬菜等食用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农业结构调整不能简单理解为压减粮食生产,耕地在优先满足粮食和食用农产品生产基础上,适度用于非食用农产品生产。对市场明显过剩的非食用农产品,要加以引导,防止无序发展。(责任单位:农业农村水利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龙子湖区分局,李楼乡人民政府)

三、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

)强化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落实耕地保护目标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将目标和任务分解到乡、村落实到地块根据第三次全国土地大调查成果,核实永久基本农田地块,完善永久基本农田布局。严格规范永久基本农田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从事林果业以及挖塘养鱼、非法取土等破坏永久基本农田耕作层的行为,禁止闲置、荒芜永久基本农田。在不破坏永久基本农田的前提下,可按照稻渔综合种养技术规范通则标准,发展稻渔、稻虾、稻蟹等综合立体种养。(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龙子湖区分局农业农村水利局,李楼乡人民政府)

)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继续推动国家优质粮食基地建设。加快推进现代种业发展,加强粮食新品种新技术研发与推广。加快粮食生产综合技术攻关,大力推进粮食绿色高质高效示范创建,推广秸秆还田、种植绿肥和有机肥施用等技术,稳步提升地力,突出关键技术集成推广。加快农机农艺融合发展,开展粮食生产机械化技术综合示范。建立健全各类灾情监测预警和应急响应机制,科学主动避灾。(责任单位:农业农村水利局,李楼乡人民政府

四、支持稳定粮食生产

)培育发展新型粮食经营主体。引导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种粮主体有序发展粮食适度规模经营,积极创新代耕代种、统防统治、土地托管等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新模式,提高种粮规模效益。引导各类粮食加工、经营企业和产销服务组织与农户建立稳固的粮食产销关系,发展订单生产。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示范创建上,对种粮主体给予倾斜。鼓励和引导工商资本到农村从事良种繁育、粮食加工流通和粮食生产专业化社会化服务等。支持建设粮食产后烘干、加工设施,延长产业链条,提高粮食经营效益。(责任单位:农业农村水利局、财政局,李楼乡人民政府)

)强化种粮支持政策。统筹资金用于优质专用粮食生产。落实农业补贴政策执行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加大粮食作物保险政策支持力度,按照国家部署,稳步推进稻谷、小麦、玉米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责任单位:财政局、发展改革委员会农业农村水利局、李楼乡人民政府

五、强化组织保障

)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政治责任,把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建立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共同责任机制。李楼乡人民政府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对本辖区内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粮食播种面积以及粮食产量负总责,抓紧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压实工作职责,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完善相关政策措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落地。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密切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责任单位:李楼乡人民政府,农业农村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龙子湖分局发展改革委员会财政局)

)强化日常监测。建立耕地“非粮化”情况通报机制,每半年开展一次耕地作物种植情况调查,对在耕地上种植的非粮食作物面积要掌握底数、加强监测,确保不破坏耕地质量。李楼乡要对本区域耕地种粮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发现粮地抛荒等问题及时整改,重大情况及时报告。(责任单位:农业农村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龙子湖区分局李楼乡人民政府)

)强化宣传引导。切实做好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宣传,进一步营造保护耕地、发展粮食生产的良好氛围。加强典型宣传推介,推广先进经验做法,引导种粮主体和农户积极发展粮食生产。(责任单位:农业农村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龙子湖分局李楼乡人民政府

龙子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蚌埠市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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