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子湖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龙子湖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发布时间:2024-02-29 09:17 来源:龙子湖区政府 阅读次数: 字体:【  

机构职能:

( 一) 承担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提出国民经济 和社会中长期发展、总量平衡、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的建议;分 析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形势,组织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专项规划和产 业发展区域规划。

(二) 研究经济社会和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会同有 关部门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组织拟订资源利用和循环经济发展的规划和政策并协调实施;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工 作,组织协调重大节能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 应用;研究分析区域经济和城镇化发展情况;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全区加快皖北地区经济发展相关工作。

(三) 分析全区固定资产投资运行情况,提出全区固定资产投 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措施;对区级政府性投资 项目实施监督、检查、指导和协调。

(四) 组织编写全区重点项目建设年度计划,研究提出重点项 目建设实施的政策、措施;组织推进全区重大项目谋划储备工作; 负责区重点项目建设的协调、调度等服务工作;负责编制申报省市 重点项目及投资计划。

(五) 统筹推进战略新兴产业发展;组织拟订全区战略新兴产业发展、技术进步、创新能力建设的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

( 六) 分析服务业发展情况,研究提出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的建议,指导和综合协调服务业发展。

(七) 组织拟订全区社会发展战略;研究提出经济与社会协调 发展政策和措施,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基本公共 服务均等化。

(八) 研究提出全区能源发展规划和政策建议,负责协调能源 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全区能源的综合平衡和宏观调控. 承担机关节能和节约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相关规划和规章 制度并组织实施。

( 九) 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铁路建设的方针、政策、法规。

(十) 承担电力工业管理和运行监测工作,协调电力生产的重 大问题;负责电力生产应急管理,指导电力安全生产管理,参与电力生产重大安全事故的处理。

(十一) 贯彻执行落实国家、省和市关于粮食管理相关政策; 指导并推动粮食行业的发展;负责全区粮食流通的行业管理;指导 推动粮食行业的技术改造和新技术推广;指导粮食行业的综合治 理、安全生产工作。

(十二) 负责区级权限内的政府性投资项目审批及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备案。

(十三) 组织或参与综合性政策文件的起草;对有关经济政策、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调查研究。

(十四) 负责承担行政审批和营商环境相关职责。

(十五) 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 职能调整。

1.将原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的电力管理职责、协调军工科研生产和军民融合推进等涉军职责划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将原区商务局的粮食管理相关职责划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3.将区民政局等部门的组织实施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职责划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4.将原区直机关事务管理局的行政职能划入区发展和改革委 员会。

5.将重大项目稽察职责职责划入区审计局。

负责人(主任):张磊

联系电话:0552-3040596

办公地址:蚌埠市东海大道1599号

受理投诉的机构:办公室  电话:0552-3040596

邮编:233000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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