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区政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安徽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龙子湖区司法局拟编制2023年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现向社会公开征集2023年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建议项目。
一、征集范围
符合《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安徽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规定,属于区政府职责权限范围内的下列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一)制定有关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二)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规划;
(三)制定开发利用、保护重要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四)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实施的重大公共建设项目;
(五)决定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征集时间:2023年7月26日至2023年8月26日。
征集方式:
1、将书面意见和建议(单位加盖公章、个人签字)扫描件及电子档发送至邮箱lzhqnw3040244@126.com。
2、通过龙子湖区人民政府网站“民意征集”栏目在线提交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