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公有住房征收手续办理,加快龙子湖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进度,保护群众和国家的合法权益,区住建交通局在市房屋征收管理处指导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起草了《龙子湖区征收区域公有住房征收手续办理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根据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23年10月16日前通过信函、邮件等方式书面反馈我局。具体反馈途径如下:
1、信函请寄至蚌埠市龙子湖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局(地址:龙子湖区东海大道1599号区政府办公大楼1312室);
2、电话:0552—3040165;
3、电子邮件反馈至邮箱:2177324396@qq.com
附件:《龙子湖区征收区域公有住房征收手续办理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蚌埠市龙子湖区住建交通局
2023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