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蚌埠市淮河流域和国家区域中心城市建设规划和蚌埠市区域性中心城市综合交通发展规划的通知
蚌埠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蚌埠市淮河流域和国家区域
中心城市建设规划和蚌埠市区域性中心城市
综合交通发展规划的通知
蚌政秘〔2019〕1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现将《蚌埠市淮河流域和国家区域中心城市建设规划》和《蚌埠市区域性中心城市综合交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9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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