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龙子湖区农林水利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19-09-23 13:30  来源:龙子湖区农业农村水利局浏览量: 【字号:   打印

蚌埠市龙子湖区农林水利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

 

 

 

 

 

 

 

 

 

 

 

 

 

 

20198

 

 

 

第一部分 蚌埠市龙子湖区农林水利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蚌埠市龙子湖区农林水利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蚌埠市龙子湖区农林水利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蚌埠市龙子湖区农林水利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

 

第一部分 蚌埠市龙子湖区农林水利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国家、省、市农林业、农村经济发展战略、方针及农林业经济政策、技术政策、产业政策;拟定农林业和有关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

2、引导全区农业、林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产品品质的改善;指导全区农林业法制体系建设。

3、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建设。

4、组织全区农业、林业资源区划、生态农业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工作;指导农用地、农村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

5、负责全区农业和有关农村经济工作情况综合和有关业务的协调。

6、承担全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职能。

7、组织指导植树造林工作。

8、组织指导森林资源管理;组织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组织编制年度森林资源采伐限额和林木采伐计划,经批准后,监督执行;监督林木的凭证采伐、运输和经营;负责林地、林权管理。

9、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森林防火工作;检查指导、综合协调森林资源保护工作;查处林业案件。

10、组织指导和监督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工作。

11、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机构设置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蚌埠市龙子湖区农林水利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和局属事业单位决算,与预算比较无变化。

纳入蚌埠市龙子湖区农林水利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2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1

蚌埠市龙子湖区农林水利委员会本级

2

蚌埠市龙子湖区农业综合服务站

 

第二部分 蚌埠市龙子湖区农林水利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蚌埠市龙子湖区农林水利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总计664.66万元(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664.66万元(含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66.25万元,增长9.9%,主要原因:增加小型水库加固工程经费;增加植树造林补助。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664.6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12.98万元,占77.2%;事业收入5.02万元,占0.75%;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146.65万元,占22.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664.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7.58万元,占46.3%;项目支出357.08万元,占53.7%;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512.98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512.98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41.39万元,增长88.9%,主要原因:增加小型水库加固工程经费;增加植树造林补助。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80.98万元,占本年收入的72.4%。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20.79万元,增长84.9%。主要原因是增加小型水库加固工程经费;增加植树造林补助。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0.98万元,占本年支出的72.4%。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20.79万元,增长84.9%。主要原因是增加小型水库加固工程经费;增加植树造林补助。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0.9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19.65万元,占4.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支出3.24万元,占0.7%农林水支出(类)支出406.56万元,占84.5%交通运输支出(类)支出20万元,占4.2%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31.56,占6.7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03万元,支出决算为480.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8.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增加小型水库加固工程经费;增加植树造林补助。其中:基本支出237.96万元,占49.5%;项目支出243.02万元,占50.5%。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6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双拥城市奖励性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7.4万元,支出决算为7.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5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职业年金年初未安排预算。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食品安全事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2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对食品安全企业的费用补贴。

3.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1.5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文明城市奖励性支出由部门代列。

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33.3万元,支出决算为84.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3.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支出造林补贴;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03.8万元,支出决算为91.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功能科目调整;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病虫害控制(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9.4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白蛾防治支出;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产品质量安全(项)年初预算为3万元,支出决算为5.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9.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农产品食品安全支出;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成品油价格改革对渔业的补贴(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对渔民补助;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1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安排预算。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培育(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植树造林补贴;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工程与项目管理(项)年初预算为20万元,支出决算为16.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83.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列入项目核算。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防灾减灾(项)年初预算为60万元,支出决算为33.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6.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列入项目核算。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其他林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8.5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安排预算。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建设(项)年初预算为60万元,支出决算为80.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3.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小型水库加固工程经费。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前期工作(项)年初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9.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要求。

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利支出(款)其他农林水利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功能科目调整。

5交通运输支出(类)成品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成品油价格补贴其他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大于预算的原因是增加对企业的费用补贴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7.9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1.7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奖励金;公用经费86.1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办公设备购置、费用补贴。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蚌埠市龙子湖区农林水利委员会无政府性基金收入和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蚌埠市龙子湖区农林水利委员会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8.13万元,比2017年增加20.94万元,增长36.6%,主要原因是增加小型水库加固工程经费;增加植树造林补助。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蚌埠市龙子湖区农林水利委员会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3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3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3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3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1231日,蚌埠市龙子湖区农林水利委员会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单位未组织对2018年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我单位未开展重点绩效评价。

我单位未开展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事业单位除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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