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子湖区农林水委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
龙子湖区农林水委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
第一部分 龙子湖区农林水委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国家、省、市农林业、农村经济发展战略、方针及农林业经济政策、技术政策、产业政策;拟定农林业和有关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
(二)引导全区农业、林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产品品质的改善;指导全区农林业法制体系建设。
(三)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建设。
(四)组织全区农业、林业资源区划、生态农业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工作;指导农用地、农村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
(五)负责全区农业和有关农村经济工作情况综合和有关业务的协调。
(六)承担全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职能。
(七)组织指导植树造林工作。
(八)组织指导森林资源管理;组织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组织编制年度森林资源采伐限额和林木采伐计划,经批准后,监督执行;监督林木的凭证采伐、运输和经营;负责林地、林权管理。
(九)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森林防火工作;检查指导、综合协调森林资源保护工作;查处林业案件。
(十)组织指导和监督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工作。
(十一)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机构设置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龙子湖区农林水委2017年度部门决算包括农林水委本级决算和委属事业单位决算,与预算一致。
纳入龙子湖区农林水委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2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龙子湖区农林水委本级 |
2 |
龙子湖区农业综合服务站 |
第二部分 龙子湖区农林水委2017年部门决算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龙子湖区农林水委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总计598.41万元(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和年初结转结余)、支出总计598.41万元(含结余分配和年末结转结余)。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305.29万元,下降33.78%,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的精神,节约开支。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合计362.5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1.59万元,占74.92%;事业收入18.88万元,占5.2%;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72.03万元,占19.88%。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支出合计598.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7.39万元,占83.12%;项目支出101.02万元,占16.88%;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71.59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结余),支出总计271.59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结和结余)。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53.01万元,下降16.33%,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的精神,节约开支。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0.19万元,占本年收入的71.78%。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99万元,增长2.36%。主要原因是业务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0.19万元,占本年支出的71.78%。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99万元,增长2.36%。主要原因是业务支出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0.1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4万元,占0.4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4.76万元,占1.83%;农林水(类)支出254.19万元,占97.69%;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209.28万元,支出决算为260.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4.2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未列入年初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二是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列入了行政运行(项)和事业运行(项),其余项未列入预算。三是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和其他农林水支出(款)也未列入预算。其中:基本支出177.42万元,占68.19%;项目支出82.77万元,占31.81%。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 0万元,支出决算为1.2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安排预算。
2.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食品安全事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7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安排预算。
3. ⑴、①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98.80万元,支出决算为56.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7.5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的精神,节约开支。
②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00.48万元,支出决算为107.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8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业务经费增加。
③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9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未列入年初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
④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病虫害控制(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1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未列入年初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
⑤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产品质量安全(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1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未列入年初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
⑥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未列入年初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
⑦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成品油价格改革对渔业的补贴(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未列入年初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
⑧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4.9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未列入年初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
⑵、①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建设(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2.0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未列入年初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
②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5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未列入年初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
⑶、①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9.5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未列入年初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7.4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8.6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退休费、生活补助、生产补贴、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58.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企业政策补贴、事业单位补贴等。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11.4万元,本年支出11.4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1.4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龙子湖区农林水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7.19万元,比2016年增加48.77万元,增长579.26%,主要原因是2016年使用了上年结余资金,统计2016年当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42万元,使得类比2017年增长幅度较大。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龙子湖区农林水委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3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3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3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3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龙子湖区农林水委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7年,龙子湖区农林水委没有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事业单位除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龙子湖区农林局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