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龙子湖区农林水利委员会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19-09-23 13:32  来源:龙子湖区农业农村水利局浏览量: 【字号:   打印

蚌埠市龙子湖区农林水利委员会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3.65 

3.11 

因公出国(境)费

 0

 0

公务接待费

 0.65

 0.5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3

 2.59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

 2.59

        公务用车购置

 0

 0

                                     

 

 

 

 

 

 

 

二、2018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蚌埠市龙子湖区农林水利委员会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65万元,支出决算为3.11万元,完成预算的85.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公务接待费用减少。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为部门汇总数,包含局本级和局属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蚌埠市龙子湖区农林水利委员会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52万元,占16.7%;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2.59万元,占83.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2018年度预算相比,无变化。2018年蚌埠市龙子湖区农林水利委员会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累计出国(境)0人次。该项经费根据省外办批准的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按照规定标准安排。经费使用严格按照《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财行〔2014104号)、《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财行〔2014527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2.公务接待费支出0.52万元, 2018年度预算相比,减少0.13万元,下降20%,下降的原因是精简支出,减少公务接待费用。2018年蚌埠市龙子湖区农林水利委员会国内公务接待共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31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主要是用于渔船检测工作住宿接待。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安徽省省直机关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42066号)相关规定。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59万元,与2018年度预算相比,减少0.41万元,下降13.7%,下降的原因是加强管理,精简支出。2018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主要用于公务车辆维修费。2018,蚌埠市龙子湖区农林水利委员会机关及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