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子湖区农业农村水利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20-09-23 16:54来源: 龙子湖区人民政府浏览量: 【字号:   打印

蚌埠市龙子湖区农业农村水利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3.58

2.37 

因公出国(境)费

 0

0.57 

公务接待费

 0.58

 0.35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3

 1.45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

 1.45

        公务用车购置费

 0

 0

                                     

  






  二、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蚌埠市龙子湖区农业农村水利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58万元,支出决算为2.37万元,完成预算的66.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加强管理,精简支出。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为部门汇总数,包含农业农村水利局本级及局属事业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蚌埠市龙子湖区农业农村水利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57万元,占24.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35万元,占14.8%;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45万元,占61.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57万元,与2019年度预算相比,增加0.57万元,增长100%,增长原因是本年实际发生因公出国经费。2019年蚌埠市龙子湖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因公出国(境)团组1次,累计出国(境)1人次。该项经费根据省外办批准的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按照规定标准安排。主要用于台湾中国两岸农业协会邀请,赴台林业考察。经费使用严格按照《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财行〔2014104号)、《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财行〔2014527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2.公务接待费支出0.35万元, 2019年度预算相比,减少0.23万元,下降39.7%,下降的原因是加强管理,减少公务接待。2019年蚌埠市龙子湖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国内公务接待共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4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40人次)。主要是用于大棚房清理整治督查验收考核接待、林长制改革第三方评估接待。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安徽省实施细则,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安徽省省直机关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42066号)相关规定。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5万元,与2019年度预算相比,减少1.55万元,下降51.6%,下降的原因是加强车辆管理。2019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主要用于下乡检查公务。截至20191231日,蚌埠市龙子湖区农业农村水利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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