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龙子湖区农业农村水利局2021年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21-02-22 16:47来源: 龙子湖区农业农村水利局浏览量: 【字号:   打印

蚌埠市龙子湖区农业农村水利局2021年部门预算

2021年2 月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1.主要职责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3.2021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关于2021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关于2021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3.关于2021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4.关于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5.关于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6.关于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7. 关于2021年单位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8.关于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9.关于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10.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附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农业农村经济和水利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开展农业和农村经济政策调研;研究拟订全区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等农业各产业的规范性文件,经批准后监督实施;研究拟订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全区水利战略规划、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水利综合行政执法。参与拟订涉农、水的财政、税收、价格、金融保险等相关政策。

(二)统筹推动发展全区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三)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及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四)拟订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村企业发展规划及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产品加工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协助培育、保护和指导农产品品牌创建;协助制定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拟订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提出大宗农产品市场流通的政策建议;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管理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开展相关农业统计工作;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指导农业农村信息服务工作;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

(五)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农业生态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并实施农业生态建设规划,指导农业生态环境建设,促进生态农业和循环农业的发展;拟订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与改良措施并指导实施,依法管理耕地质量;指导渔业水域的开发利用;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工作。 

(六)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

(七)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依法指导农产品质量认证管理,监测并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组织协调种子(种苗)、农药、兽药(鱼药)、饲料、饲料添加剂、肥料等农业投入品的质量监测和依法监管工作。

(八)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

(九)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执行国家有关农业生产资料有关标准并监督实施。

(十)承担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监测、发布农业灾情。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种子、化肥等救灾物资储备,提出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物资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农业生产恢复工作。

(十一)负责农业、水利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水利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拟订投资安排的农业、水利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水利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国家、省、市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水利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水利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负责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整治、农田水利建设等项目的管理。

(十二)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

(十三)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贯彻各级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负责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四)承担农业农村经济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产业扶贫中特色种养业扶贫、美丽乡村建设和现代农业发展;组织指导农业机械化发展及农机安全监理工作。         

(十五)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

(十六)指导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管理保护规划。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十七)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十八)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

   (十九)负责水土保持工作。制定全区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区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二十)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小型灌排工程建没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

(二十一)指导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

(二十二)与市场监督管理局、住房城乡建设交通局有关职责分工。

1.区农业农村水利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的质量安全,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

2.区农业农村水利局负责动植物疫情防控。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3.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4. 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局负责城市节水用水监督管理工作。区农业农村水利局负责指导和推动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

(二十三)负责承担行政审批和营商环境相关职责。

(二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五)职能转变。

1.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2.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让人民群众吃的放心、安心。

3.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应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坚持节水优先、坚持保护优先、坚持统筹兼顾。加强水利政策研究,强化水利信息工作。全面推进河湖长制,维护河湖健康美丽。

(二十六)职能调整。

将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职责划入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局。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龙子湖区农业农村水利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和局下属单位预算,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2个,具体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龙子湖区农业农村水利局

行政单位

2

龙子湖区农业综合服务站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三、2021年度主要工作

2021年区农水局将认真贯彻领会区委区政府制定的“三年攻坚行动计划”和中央十九届五中全会公报提出的“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强化以工补农、以城带乡,推动形成共同繁荣的城乡关系”的精神要义,积极调整工作思路,实现从抓生产向抓产业、从抓农业向抓农村的转变,紧紧围绕“农业特色鲜明、农民持续增收、农村和谐稳定”这一主题开展各项工作。 

(一)紧盯考核指标,抓好重点指标的考核统计协调。

进一步完善奖惩机制,将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季度考核与辅调员补助挂钩,以调动基层辅调员积极性。同时加强辅调员培训,提高辅调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2021年争取我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位次靠前。挖掘一产增加值的增长点,配合发改委合理调整一、二、三产值结构比。

(二)着眼区域特质,谋划农业特色产业布局,争取在产业特色上求突破。

我区农村毗邻城市,蚌埠市中环线以内已属城市规划区域,,城市发展红利已惠及李楼乡全域。但根据全市土地利用规划,我区耕地保有量约为2600公顷,基本农田面积约在1680公顷,短期内我区农业生产仍有保产保供的基础性要求和目标任务。为此,我区农业经济发展需立足目标任务和我区全域统筹发展的诉求,结合区位特点、资源依托、集聚能力定位农业发展的前景。2021年区农水局将结合东部优质的生态资源和相对完善的产业架构,探索中环线东贾庵村、八里岗村与万绿生态园、俞园的衔接融合,在都市农业、科技农业、创意农业、农耕体验中选取突破点,打造1-2个特色农业亮点,争取与区文旅局、李楼乡谋划1个村的特色民宿。

(三)围绕“三大革命”,梯次推进和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效。

2018-2020年,我区开展了为期三年的农民人居环境整治,全域乡村环境面貌得到了很大程度的改善和改观,但农村生活陋习依然存在,常态常效的管理机制还需建立完善。结合我区“三年攻坚计划”的目标,2021年结合农村“三大革命”重点聚焦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处理和村容村貌提升,实现乡村环境卫生大改善。加大绿化美化力度、梯次推进中环线以外的道路、林网、水系改善,补齐我区农村基础设施短板、提升农村发展的基础保障能力,让农村更洁净更美好。深入开展美丽乡村建设,2021年将配合指导李楼乡重点打造2个市级美好乡村曹巷村、黄郢村。

(四)深化农村改革,壮大农村集体经济。

     加快土地制度改革,强化农村承包土地流转服务,引导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土地和农业效益,遏制我区日益突出的耕地撂荒现象。2021年争取流转土地500亩。 继续深化我区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想方设法促进15个行政村的“沉睡资源”转化为“鲜活资产”,充分释放出征地拆迁给村集体带来的红利,用足政策用活资金,完善村集体经济利益联结机制,配置与区域发展要素相关联的标准化厂房或市场建设,实现集体经济提质增效的突破。2021年争取实现1-2个行政村的资产盘活。

(五)培育农业多元经营主体,申报1-2个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示范项目。

结合我区产业资源优势,整合多方资源加大对宏业肉联、万绿生态园、华信禽业有限公司等龙头企业的支持,建设1-2个农业加工示范基地和示范项目。2020年正在组织申报宏业肉联的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示范项目,2021年计划申报华信禽业生产示范项目,协助企业延伸其禽肉制品及羽绒加工项目。

(六)对接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各相关科室,做好农业以及水利等常规性工作开展和任务完成,各项工作做到不拖沓、不懈怠,做到工作对接及时、措施得力、完成高效。

(七)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各项工作。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1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管理原则,农水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农水局2021年收支总预算367.87万元,收入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农林水支出。

二、关于2021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农水局2021年度收入预算367.87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67.87  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411.58万元,下降52.8%,原因主要是项目减少。占收入预算100%;

三、关于2021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农水局2021年度支出预算 367.87  万元,2020年预算减少411.58万元,下降52.8%,原因主要是项目减少;其中,基本支出安排 134.97 万元,占支出预算36.69%,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项目支出 232.9 万元,占支出预算63.31%,主要用于猪瘟防控防疫经费、淮河流域禁捕退捕专项经费等项目。

四、关于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农水局2021财政拨款支预算367.87万元收入按资金来源分为: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67.87万元按资金年度分为:全部为当年财政拨款收入367.87万元。支出按功能分类分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万元,占2.99%;卫生健康支出8.53万元,占2.32%;住房保障支出24.89万元,占6.77%;农林水支出323.45万元,占87.92%。

五、关于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农水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67.87万元,2020年预算减少411.58万元,下降52.8%,原因主要是项目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万元,占2.99%;卫生健康支出8.53万元,占2.32%;住房保障支出24.89万元,占6.77%;农林水支出323.45万元,占87.92%。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1年预算安排0.23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0万元,原因主要是人数无变动,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安排10.76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2.28万元,增长26.89%,增长原因主要是缴费基数增加,

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2021年预算安排8.53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1.65万元,增长23.98%,增长原因主要是缴费基数增加,

4、“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 2021年预算安排36.5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59.25万元,下降61.88%,原因主要是政府性项目减少,

5、“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 2021年预算安排79.05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10.93万元,增长16.05%,原因主要是此科目项目增加经费,

6、“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支出(项)” 2021年预算安排207.9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42.1万元,下降16.84%,原因主要是项目减少,

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安排14.84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14.84万元,增长100%,增长原因主要是公积金调整科目,

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2021年预算安排10.05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10.05万元,增长100%,增长原因主要是全区新增提租补贴预算,

六、关于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农水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34.9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6.3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商品和服务支出8.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41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遗属补助。

七、关于2021年部门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农水局2021年度安排项目支出232.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232.9  万元。主要包括:淮河流域禁捕退捕专项经费项目、河湖岸线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经费项目、养殖过程中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经费项目、河湖水利工程保护划届确权经费项目、牛羊定点屠宰检验检疫经费项目、非洲猪瘟防控防疫经费项目、稳定生猪生产补贴资金项目、水库雨水情自动测报系统建设经费项目、农作物秸秆产业化利用奖补资金项目、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经费项目。

八、关于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农水局2021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农水局2021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蚌埠市龙子湖区农水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 8.2  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运行、购买货物和服务等,较2020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无需调整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农水局2021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农水局2021年无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预算。

(四)项目及绩效目标情况。

1)项目概述。

2)立项依据。

3)实施主体。

4)实施方案。

5)实施周期。

6)三年支出计划和年度预算安排。

三年支出计划。

2021-2023年该项目拟安排0万元,其中,2021年安排0万元,2022年安排0万元,2023年安排0万元。

年度预算安排。

2021年该项目预算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五)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按照区委 区政府关于印发《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办法》的通知(蚌龙[2021]10号)要求,蚌埠市龙子湖区农水局2021年项目支出按规定设置支出绩效目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实行部门自评或第三方评价。

(六)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蚌埠市龙子湖区农水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购置费0万元,安排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购置费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2、纳入专户管理政府非税收入:指按照非税收入管理相关规定,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等。

3、其他收入:指除了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管理非税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用于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主要用于本单位离退休人员方面的支出。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9、“三公”经费: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附表

 

附件:龙子湖区农水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2021年部门整体预算公开表.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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