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龙子湖区农业农村水利局2021年度单位决算

发布时间:2022-10-10 16:33来源: 龙子湖区人民政府浏览量: 【字号:   打印

 

 

 

 

 

 

 

 

 

 

 

 

2022年9月

 

 

 

 

第一部分 蚌埠市龙子湖区农业农村水利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单位决算构成

第二部分 蚌埠市龙子湖区农业农村水利局2021年度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蚌埠市龙子湖区农业农村水利局2021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蚌埠市龙子湖区农业农村水利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国家、省、市农林业、农村经济发展战略、方针及农林业经济政策、技术政策、产业政策;拟定农林业和有关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

2、引导全区农业、林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产品品质的改善;指导全区农林业法制体系建设。

3、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建设。

4、组织全区农业、林业资源区划、生态农业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工作;指导农用地、农村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

5、负责全区农业和有关农村经济工作情况综合和有关业务的协调。

6、承担全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职能。

7、组织指导植树造林工作。

8、组织指导森林资源管理;组织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组织编制年度森林资源采伐限额和林木采伐计划,经批准后,监督执行;监督林木的凭证采伐、运输和经营;负责林地、林权管理。

9、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森林防火工作;检查指导、综合协调森林资源保护工作;查处林业案件。

10、组织指导和监督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工作。

11、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单位决算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蚌埠市龙子湖区农业农村水利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与预算比较无变化。

纳入蚌埠市龙子湖区农业农村水利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1

蚌埠市龙子湖区农业农村水利局

 

第二部分 蚌埠市龙子湖区农业农村水利局2021年度单位决算表

 

公开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蚌埠市龙子湖区农业农村水利局2021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732.17万元(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转结余、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732.17万元(含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与2020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130.2万元,下降15.1%,主要原因: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勤俭节约,压缩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732.1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59.14万元,占76.4%;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173.03万元,占23.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732.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2.35万元,占14%;项目支出629.83万元,占86%;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559.14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559.14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83.83万元,下降24.7%,主要原因:积极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勤俭节约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1.14万元,占本年支出的65.7%。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69.93万元,下降26.1%。主要原因: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勤俭节约,压缩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1.1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节能环保(类)支出108.95万元,占22.6%;城乡社区(类)支出31.41万元,占6.5%;农林水(类)支出340.08万元,占70.7%;交通运输(类)支出0.7万元,占0.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44.4万元,支出决算为481.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6.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上级拨款增加。其中:基本支出102.35万元,占21.3%;项目支出378.79万元,占78.7%。具体情况如下:

1. 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5.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秸秆综合利用资金。

    2. 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农村环境保护(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3.2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拨付人居环境(改厕)资金。

3. 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1.4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创城、综治奖励资金。

6.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36.5万元,支出决算为49.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6.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终区财政追加预算用于乡村振兴。

7. 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拨付秸秆综合利用奖补资金。

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病虫害控制(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5.9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拨付病虫害防治经费 

9.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生产发展(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7.5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拨付省农展会经费

10.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7.7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拨付淮河流域禁捕退捕资金 

11.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07.9万元,支出决算为132.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63.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压缩了非洲猪瘟经费

12.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建设(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洪山水库除险加固项目资金

13.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洪山水库除险加固项目资金

14.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农村水利(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拨付水库维护资金

15. 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拨付水库维护资金

16.交通运输支出(类)成品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成品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拨付资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2.3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4.14万元,主要包括:生活补助、奖励金、代缴社会保险费;公用经费58.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用补贴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78万元,本年支出78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1.城乡社区支出(类)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用于支付扶持壮大村集体市级配套资金。

2.城乡社区支出(类)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用于支付扶持壮大村集体市级配套资金及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经费。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蚌埠市龙子湖区农业农村水利局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度,蚌埠市龙子湖区农业农村水利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8.2万元,比2020年增加1.34万元,增长2.4%,主要原因是用于保障单位运行、购买货物和服务等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蚌埠市龙子湖区农业农村水利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1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1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1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13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蚌埠市龙子湖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2021年度纳入单位预算的项目支出全面开展了绩效自评,共12个项目,涉及资金240.4万元,占项目预算总额的100%。从评价情况看,项目绩效目标完成较好,项目支出达到预期目标。

组织对“农作物秸秆产业化利用奖补资金”2021年度单位整体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评价结果显示,根据实际情况与自身优势,大力发展青(黄)储饲料生产与收储,秸秆饲料化利用率达到65%,同比提高了15.6个百分点。秸秆还田量大幅度下降,改善了秸秆利用结构,提高了秸秆利用质量

2.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蚌埠市龙子湖区农业农村水利局2021年度单位决算中反映“农作物秸秆产业化利用奖补资金”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农作物秸秆产业化利用奖补资金”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分。全年预算数为9.3万元,执行数为9.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秸秆产业化利用率达到42%。过对秸秆综合利用知识进行了宣传和普及,使广大农户的环保意识显著提高,大部分秸秆得到了广泛利用,避免了环境污染,发展了农村循环经济,推进了农村生态文明建设。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1 年度)

项目名称

农作物秸秆产业化利用奖补资金

主管部门

农业农村水利局

实施

单位

农业农村水利局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分值

执行率(B/A)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9.3

9.3

9.3

10

100%

100

 其中:本年财政拨款

 

 

 

-

 

-

    上年结转资金

 

 

 

-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秸秆产业化利用率达到42%。

完成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实际

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50分)

数量指标

秸秆综合利用率

95.06%

95.06%

10

10

 

秸秆产业化利用率

49.38%

49.38%

10

10

 

质量指标

 核查通过率

100%

100%

10

10

 

土壤环境质量

明显提升

明显提升

10

10

 

时效指标

拨付时效

一年内

一年内

5

5

 

成本指标

总成本

≤9.3万

≤9.3万

5

5

 

(30分)

经济效益

指标

提升企业效益

效果显著

效果显著

5

5

 

提升农户收益

效果显著

效果显著

5

5

 

社会效益

指标

加强企业信心

效果显著

效果显著

2.5

2.5

 

社会带动效果

效果很好

效果很好

2.5

2.5

 

生态效益

指标

改善空气质量杜绝因焚烧秸秆造成的环境污染

效果显著

效果显著

5

5

 

可持续影

响指标

改善生态环境,保持可持续发展

效果显著

效果显著

10

10

 

满意度指标

(10分)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企业满意度

99%

99%

4

4

 

农户满意度

98%

98%

6

6

 

总分

 

 

100

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单位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单位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经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1蚌埠市龙子湖区农业农村水利局(本级).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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