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子湖区农业农村水利局2023年单位预算

发布时间:2023-02-14 15:46来源: 龙子湖区农业农村水利局浏览量: 【字号:   打印

 

 

 

蚌埠市龙子湖区农业农村水利局

2023年单位预算

 

 

 

20232月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1.主要职责

2.部门预算构成

3.2023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1.关于2023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关于2023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3.关于2023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4.关于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5.关于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6.关于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7.关于2023年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8.关于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9.关于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0.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附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农业农村经济和水利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开展农业和农村经济政策调研;研究拟订全区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等农业各产业的规范性文件,经批准后监督实施;研究拟订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全区水利战略规划、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水利综合行政执法。参与拟订涉农、水的财政、税收、价格、金融保险等相关政策。

(二)统筹推动发展全区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三)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及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四)拟订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村企业发展规划及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产品加工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协助培育、保护和指导农产品品牌创建;协助制定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拟订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提出大宗农产品市场流通的政策建议;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管理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开展相关农业统计工作;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指导农业农村信息服务工作;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

(五)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农业生态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并实施农业生态建设规划,指导农业生态环境建设,促进生态农业和循环农业的发展;拟订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与改良措施并指导实施,依法管理耕地质量;指导渔业水域的开发利用;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工作。

(六)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

(七)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依法指导农产品质量认证管理,监测并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组织协调种子(种苗)、农药、兽药(鱼药)、饲料、饲料添加剂、肥料等农业投入品的质量监测和依法监管工作。

(八)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

(九)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执行国家有关农业生产资料有关标准并监督实施。

(十)承担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监测、发布农业灾情。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种子、化肥等救灾物资储备,提出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物资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农业生产恢复工作。

(十一)负责农业、水利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水利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拟订投资安排的农业、水利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水利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国家、省、市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水利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水利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负责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整治、农田水利建设等项目的管理。

(十二)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

(十三)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贯彻各级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负责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四)承担农业农村经济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产业扶贫中特色种养业扶贫、美丽乡村建设和现代农业发展;组织指导农业机械化发展及农机安全监理工作。         

(十五)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

(十六)指导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管理保护规划。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十七)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十八)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

(十九)负责水土保持工作。制定全区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区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二十)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小型灌排工程建没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

(二十一)指导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

(二十二)与市场监督管理局、住房城乡建设交通局有关职责分工。

1.区农业农村水利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的质量安全,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

2.区农业农村水利局负责动植物疫情防控。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3、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4、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局负责城市节水用水监督管理工作。区农业农村水利局负责指导和推动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

(二十三)负责承担行政审批和营商环境相关职责。

(二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五)职能转变。

1、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2、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让人民群众吃的放心、安心。

3、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应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坚持节水优先、坚持保护优先、坚持统筹兼顾。加强水利政策研究,强化水利信息工作。全面推进河湖长制,维护河湖健康美丽。

(二十六)职能调整。

将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职责划入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局。

二、单位预算构成

蚌埠市龙子湖区农水局2023年度单位预算仅包括单位本级预算,无其他下属单位预算。

三、2023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切实把河长制工作做实做细,加强宣传,真正做到守河有责、守河担责、守河尽责。进一步加强各部门的沟通联系,提升水土保持监管能力,建立招商、发改、住建、水利、税务等相关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并积极谋划龙子湖周边水系连通工程专项债,争取早日开工建设。
    二)加大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程度。区将积极引进高校、科研机构与我区基层技术推广部门、规模养殖场、饲料兽药生产企业等开展产学研对接,因地制宜开发运转成本低、治理效果好的畜禽清洁生产技术。增加技术培训场次,指导养殖场废弃物处理的先进模式和科学思路,加大技术培训力度,加强示范引领,提升畜禽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
    (三)提高非洲猪瘟防控管控。一是继续疫情排查工作,有疫情要及时报告;二是持续加强生猪调运监管,最大程度减少传入途径;三是严禁泔水喂猪,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四是应急物资保持充足到位;五是畜牧部门加大技术指导,养殖场发挥防控主体作用,做好自我防范;六是指挥部办公室加强督查指导力度。七是抓好生猪运输车备案管理工作,从源头和路线上进行监控,严防死守非洲猪瘟疫情的发生。
    (四)加强人居环境整治。压实责任。区、乡、村三级一把手亲自抓、逐级压实责任。继续推行半月一督导、一月一评比的工作推进机制。建立完善区直部门包保行政村的责任联动机制,助力美好乡村建设。加大投入。计划融资5个亿,。资金到位后,我区将加大村庄基础设施建设,打造样板村,以点带面全域推进,将我区人居环境整治建设工作向纵深推进。加强宣传。利用宣传单页、大喇叭等方法,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大力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工作宣传。
    (五)紧盯重点指标,全力以赴保运行稳增长促发展。通过开展服务企业用工“春季攻坚”、“创业江淮”、“农村居民本地就业“121”计划”“三公里就业圈”等多项举措,帮助本区农民与规上企业和中小微企业搭建平台,促进我区就业数量不断提高。二是指导我区所有涉农行政村开展“三变”改革工作,开发集体资源,盘活集体资产。稳妥推进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盘活利用改革,出台鼓励土地流转激励政策,以流转、入股、托管等形式流转经营权,促进土地规模化发展。三是大力发展农村特色产业和新型经营主体。四是加快推进转移性收入提升行动。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逐步提高“8+1”综合救助标准。落实好农业支持补贴发放工作,重点聚焦适度规模经营主体,实现对粮食实际生产者精准补贴。五是将辅调员每月的对比台账、访户情况、内业、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季度排名纳入奖惩机制,以调动基层辅调员积极性。确保2023年我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位次始终保持在第一方阵。
    (六)管好集体“三资”,助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继续加大“三资”专项清理问题,对个人和企业拖欠村集体资金的,要组织追缴,当事人不偿还的,要依法追偿;国家政策已明确不予收缴的“三提五统”、农业税和社会抚养费尾欠,不再补交,并通过规定程序予以核销;对其他无偿、低价占有村集体资源的,依法收回。同时宣传引导村民朋友给予支持和监督,自觉参与到本村的集体“三资”清理工作,全面摸清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和债权债务底数,管好用活资产资源,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七)保障农机工作,全力推进高效化、机械化农业生产。继续做好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使农机手的安全生产意识得到提升。加强源头管理,努力使我区农业机械上牌率、检验率和从业人员持证率再上一个台阶。按照应补尽补的原则,继续做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让新型适用的农机助力我区农业增产增效,农民增收。继续做好农机跨区作业工作,及时发布本地农作物信息、气象信息,使机手更加合理的规划作业时间、作业路线,让机手得到更大的收益。同时做好机手的安全教育工作,提高机手安全意识。按照真实客观的要求,一如既往的做好农机统计工作,努力做到统计数据真实有效。
    (八)着手特色产业,加快农业产业化发展。结合龙子湖区实际,以“农产品加工业”为导向,着重引进高端装备、新农业、绿色食品等重点产业项目,促进优势产业聚集,助力新旧动能转换。增强发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工作的责任感,树立加快发展的观念。对一些重点农业龙头企业进行重点扶持,使其尽快膨胀规模、壮大实力,尽快培植形成一批大型骨干企业集团,提升产品质量和档次增强市场竞争力。不断提高“三品一标”认证率,对李楼西瓜、八里岗白鹅、老山葡萄等特色农产品品牌进行重点培育。大力推行标准化生产,提高产品质量2025年实现龙子湖区农产品100%可追溯。
    (九)围绕主线目标持续巩固。重点围绕“两不愁三保障”一安全这一主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义务教育保障方面。一是控辍保学工作。基本医疗保障方面。持续落实参保资助政策和待遇保障政策,打通堵点,完善群众医疗救助。住房安全保障方面。持续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动态监测。结合自建房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全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集中大排查实施动态监测,深入摸排农村低收入群体重点对象住房安全方面问题。饮水安全保障方面。一是按照乡村振兴梯次推进的总体部署,以问题为导向,以区为单元,统筹规划,进一步优化农村供水格局,采取“抓两头带中间”的方式完善工程体系建设,强化水源保护和水质检测监测,以完善水价机制、强化水费收缴为重点,全面推进建立长效运行管护机制,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二是持续做好对供水薄弱地区、监测对象人口和供水易反复人群的饮水状况动态监测,加强摸排,找准农村供水存在的问题和风险隐患,建立问题台账,及时化解农村供水风险和隐患,保持动态清零。
    (十)围绕底线目标持续监测。重点围绕坚决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这一底线,持续开展常态化监测预警。强化监测对象识别。强化网格化建立,建立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快速发现和响应机制,充分发挥村级乡村振兴专干、驻村工作队、村组网格员作用,采取“网格化”管理模式,不定期开展政策宣传、集中排查,全面提升群众政策知晓率,进行常态化预警。强化村级监测队伍建设。通过干部集中排查,互补农户自主申请能力的不足。
    (十一)政策落实持续帮扶。持续强化各类政策落实。产业帮扶方面。严格落实支持政策、加大要素投入、加强指导服务,着力在龙头企业培育,农业双招双引、经营主体带动、集体经济发展上下功夫,持续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进一步提升主体带动能力、产业发展质量。就业帮扶方面。一是继续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二是继续落实监测对象跨省务工就业交通补贴。金融帮扶方面。继续争取推进乡村振兴专项资金。进一步规范扶贫类综合保险,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兜底保障方面。一是继续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逐步提高“8+1”综合救助标准。二是加强政府购买服务水平,为农村特困供养人员统一购买住院护理保险工作。三是继续开展居家养老定期探视服务工作。四是持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实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农村公共服务建设等项目。
    (十二)问题整改持续提升。重点围绕各级督查检查暗访调研反馈问题整改,持续夯实基层基础。高效率开展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我局将严格对照反馈问题整改清单,并结合省暗访反馈问题、综合核查发现问题、主动认领和自查发现问题、集中排查发现问题、第三方评估反馈我区问题,对我区存在问题进行全面梳理,逐项逐条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形成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持续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集中调研,进一步督促区直相关部门和李楼乡持续提升整改工作成效。

(十三)对接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各相关科室,做好农业以及水利等常规性工作开展和任务完成,各项工作做到不拖沓、不懈怠,做到工作对接及时、措施得力、完成高效。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各项工作。

 


第二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3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管理原则,农水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农水局2023年收支总预算1011.78万元,收入全部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农林水支出。

二、关于2023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蚌埠市龙子湖区农水局2023年度收入预算1011.7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011.78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

(一)本年收入1011.78万元,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11.78万元,占100%,比2022年预算增加629.49万元,增长162.6%,原因主要是政府性项目增加

(二)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

三、关于2022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蚌埠市龙子湖区农水局2023年度支出预算1011.78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629.49万元,增长162.6%,原因主要是政府性项目增加;其中,基本支出安排256.38万元,占25.34%,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项目支出755.4万元,占74.66%,主要用于人居环境整治经费等。

四、关于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埠市龙子湖区农水局 2 0 2 3 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011.78万元,收入按资金来源分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11.78万元按资金年度分全部为当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按功能分类分为:农林水支出911.44万元,占比90.08%。

五、关于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规模变化情况。

蚌埠市龙子湖区农水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11.78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626.49万元,增长162.6%,原因主要是政府性项目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结构情况。

农林水支出911.44万元,占比90.08%。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具体使用情况。

1、“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安排317.27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167.85万元,增长112.33%,增长原因主要是科目调整和项目增加。

2、“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支出(项)”2023年预算440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335.6万元,增加321.45%,增加原因主要是科目调整。

六、关于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蚌埠市龙子湖区水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11.7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47.11万元,公用经费9.27万元。

(一)人员经费247.11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经费9.2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七、关于2022年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蚌埠市龙子湖区农水局2023年度共安排项目支出755.4万元,2022年预算增加515万元,增长214.23%,增长原因主要是项目增加。主要包括:本年财政拨款安排75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755.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0万元),财政拨款结转结余安排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0万元和单位资金安排0万元。)

八、关于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蚌埠市龙子湖区农水局2023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蚌埠市龙子湖区农水局2023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蚌埠市龙子湖区农水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17.2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运行、购买货物和服务等,比2022年预算增加167.85万元,增长112.33%,增长主要原因是2023年我部门人员增加3

(二)政府采购情况。

蚌埠市龙子湖区农水局2023年没有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和单位资金安排的政府采购支出。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蚌埠市龙子湖区农水局2023年没有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和单位资金安排的政府购买服务支出。

(四)项目及绩效目标情况。

1、“农村改厕工程专项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改变乡村村民居住环境。

2)立项依据。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

3)实施主体。龙子湖区农水局

4)实施方案。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实施。

5)实施周期。该项目属于延续项目,按照滚动支出预算编制原则,实施周期为长期。

6)三年支出计划和年度预算安排。

①三年支出计划。

2022-2024年该项目拟安排120万元,其中,2022年安排40万元,2023年安排40万元,2024年安排40万元。

②年度预算安排。

2023年该项目预算4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改厕工程等。

7)绩效目标和指标。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2023年度)

项目名称

 

农村改厕工程专项经费

主管部门

 

农业农村水利局

实施单位

农水局

项目属性

 

□新增项目

R延续项目

项目期

3年

项目资金
(万元)

中期资金总额:

 

120

 年度资金总额:

40

其中:财政拨款

 

120

   其中:财政拨款

40

   其他资金

 

 

        其他资金

 


 

中期目标(2022年—2024年)

年度目标

 

目标1:目标1:改变乡村村民居住环境
目标2:

目标1:改变乡村村民居住环境
目标2: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数量指标

指标1: 改厕数量

 

300个

数量指标

指标1: 改厕数量

300个

质量指标

 指标1:通过验收

 

通过

质量指标

 指标1:通过验收

通过

时效指标

 指标1:拨付时效

 

三年内

时效指标

 指标1:拨付时效

一年内

成本指标

 指标1:总成本

 

≤120万

成本指标

 指标1:总成本

≤40万

 




经济效益
指标

 指标1:改善环境

 

效果明显

经济效益
指标

 指标1:改善环境

效果明显

社会效益
指标

 指标1: 改善村民卫生环境

 

效果明显

社会效益
指标

 指标1: 改善村民卫生环境

效果明显

生态效益
指标

 指标1:是否提升厕所污水利用

 

效果明显

生态效益
指标

 指标1:是否提升厕所污水利用

效果明显

可持续影响
指标

 指标1:农村环境卫生稳定提升

 

效果明显

可持续影响
指标

 指标1:农村环境卫生稳定提升

效果明显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

 指标1:群众满意度

 

98.00%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指标1:群众满意度

98.00%

 

(五)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按照中共蚌埠市龙子湖区委员会  蚌埠市龙子湖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办法》的通知(蚌龙[2021]10号)要求,蚌埠市龙子湖区农水局2023年项目支出按规定设置支出绩效目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23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011.7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当年安排0万元和单位资金当年安排0万元,实行部门自评或第三方评价。

(六)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蚌埠市龙子湖区农水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公务用车0辆,购置费0万元,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购置费0万元;安排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购置费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指按照非税收入管理相关规定,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等。

3、单位资金:指除了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等以外的收入,包括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和其他收入。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用于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主要用于本单位离退休人员方面的支出。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9、“三公”经费: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附表

 

附件:蚌埠市龙子湖区农水局2022年单位预算表

农水局2022年单位预算公开表_2022-01-28.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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