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子湖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2 10:12来源: 龙子湖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浏览量: 【字号:   打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以及《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24〕2号)要求,结合2023年度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和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本报告。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龙子湖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联系(地址:蚌埠市东海大道1599号,邮编:233000,电话:0552-2980112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3年我委常态化做好政务公开信息发布工作,积极参加由区政办举办的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剖析存在问题,及时整改到位。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务公开相关工作制度,明确具体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完善工作体系,为政务公开工作的长效性提供制度保障。对本年度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认真的梳理,截至12月31日,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05条。其中包括:决策部署落实情况5条,建议提案办理19条,政策解读8条,回应关切18条,监督保障8,及时发布更新传染病疫情形势、免疫规划、爱国卫生运动等信息,并强化健康科普发布质量与普适阅读性。2023年我委持续丰富政策解读内容、优化政策解读形式,加强群众关切政策解读,对《龙子湖区2023年安心托幼行动(托育服务)实施方案》、《关于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3年下半年重点工作任务》等进行细致解读,便于群众及时了解最新政策。

)依申请公开

按照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要求,建立龙子湖区卫生健康委信息依申请公开指南,明确依申请公开的制度与流程,完善规范各自工作人员的岗位和分工,面对社会关切的有关问题,做好部门联动,统一规范,协同答复。2023年,我单位未接到依申请公开办件。

)政府信息管理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为了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领导,我单位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制度,全面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的发布和日常维护工作,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以正常运行。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3年,推动网站规范统一管理,对栏目设置进行优化。切实做好政务信息的日常发布,确保专题内无空白栏目、无有误信息。按照上级有关部门要求,对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栏目调整,推动网站规范统一管理,将医疗卫生相关信息及时准确地向群众公布。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区有关部门制定出台的基层各领域公开标准指引。积极参与相关组织培训,见贤思齐。

(五)监督保障

一是按照区政府办关于做好《条例》宣传贯彻工作。通过主任办公会、例会等会议学习贯彻《条例》要求,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范围;二是完善工作考核,积极参加政务公开业务培训班,提升业务技能。三是建立社会评议制度,接受省、市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同时接受社会监督,保障政务信息公开的渠道畅通,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2023年度,我单位及相关个人未发生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9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栏目信息公开的内容与形式不够规范,公开信息的含金量有待提高。

二是在人员保障,制度保障,监督保障,以及常态化开展自查自纠、整改提升方面需再发力。

三是宣传引导、部门协作方面还需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情况

针对以上问题,我委将在今后提高认识,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不断健全和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强化信息公开时效性,切实做到主动公开、及时公开,抓好业务培训,并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和数量

二是对工作人员加强教育培训,全面提升数据正确率,严格审核信息。认真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度,坚持“谁上网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原则,坚持先审后发,坚决杜绝表述性错误和隐私泄露等现象,确保事实真实、数据准确。

三是建设医疗卫生领域政务公开队伍同时学习借鉴先进单位的经验做法,交流分享工作心得和遇到的问题,加强相关政策法规学习与宣传,提升工作水平,全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更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按照区政务公开办统一安排,对政务公开栏目、内容进行整合。区卫健委围绕爱国卫生运动、健康中国等方面加强政务信息公开,提高政务公开质量,拓宽公开渠道,在区门户网站及时发布民生热点信息,更新各项工作流程和申报指南方便社会公众参政议政、投诉建议和互动交流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保障群众获取信息更方便、更快捷。

龙子湖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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