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龙子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子湖区集中开展住宅老旧电梯维修改造更新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蚌埠市龙子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龙子湖区集中开展住宅老旧电梯维修改造更新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李楼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
经研究决定,现将《龙子湖区集中开展住宅老旧电梯维修改造更新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蚌埠市龙子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7 月 26 日
龙子湖区集中开展住宅老旧电梯维修改造更新专项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住宅电梯维修改造更新的实施意见》(皖政办秘〔2024〕30号),加强住宅电梯维修改造更新工作,保障人民群众便利出行和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统筹发展与安全,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集中力量攻坚,全力推进住宅老旧电梯维修改造更新,以电梯正常运行保障群众安全出行,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目标
对全区住宅老旧电梯进行全面排查,2025年6月底前,重点完成投入使用15年以上住宅老旧电梯的维修改造更新。2025年底前,建立健全住宅电梯维修改造更新长效机制,有效防范化解住宅电梯安全风险,为平安蚌埠建设提供坚实安全保障。
三、主要任务
(一)摸清底数,排查风险。由区市场监管局将“安徽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系统”中有关电梯基础数据提交给区住建部门予以筛选,按照截至2024年 12月31日投入使用 15年以上确认住宅老旧电梯,全面掌握住宅老旧电梯安全和管理状况。各乡街、社区(村)组织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单位,对住宅老旧电梯面向业主征集维修改造更新意愿,记录超过三分之二业主的意愿,建立信息台账。(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乡街)
(二)分类处置,确保安全。住宅老旧电梯发生故障停运的,使用单位应按照“紧急修、保运行”的原则,组织维护保养等单位进行勘查尽快维修。对经维修无法消除安全隐患、无法确保电梯安全运行的,使用单位协商住宅小区业主,由使用单位或业主委托具有安全评估能力的权威机构进行安全评估,并将评估情况张贴在电梯轿厢内或者该单元出入口处的显著位置,接受业主监督。对安全评估建议为改善电梯使用环境、强化安全管理、加强维护保养等,由电梯安全主管部门督促使用单位立即整改,适时开展“回头看”,切实消除问题隐患。对安全评估建议为修理(含更换)零部件、改造或更换电梯整机的,或根据电梯产权人要求,督促使用单位组织实施电梯维修改造更新,需要使用应急备用金的,可按照省住建厅、省财政厅《住宅电梯应急维修改造更新工作办法》执行,区具体配套文件可参照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相关文件另行制定;住宅老旧电梯安全评估实施办法由市市场监管局另行制定。(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局、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完善政策,强化保障。建立健全问题发现、应急维修、资金保障、政策支持等工作体系。对照《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推进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及我省、市相关支持政策,做到应享尽享。建议将住宅电梯维修改造更新纳入老旧小区改造和民生实事工程,按照规定设立应急备用金,用于垫付住宅电梯应急维修改造更新费用,垫付的费用应按照“谁借用、谁返还”的原则及时返还。(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局、区财政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4年7月底前)。成立住宅老旧电梯维修改造更新专项行动工作专班,制定专项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和政策保障措施,召开专题工作部署会议。区直各部门、各乡街于8月 2日前,将辖区专班联络员和行动方案报区专班办公室,并于每月 15日前报送阶段性工作进展。
(二)集中攻坚阶段(2025年6月底前)。2024年8月底前,区住建部门完成摸底,建立住宅老旧电梯台账(包含维修改造更新意愿),报住宅老旧电梯维修改造更新专项行动工作专班。各乡街指导使用单位对因故障停运的住宅老旧电梯进行勘查或检验检测或安全评估,依据勘查、检验、安全评估结论建议,编制维修改造更新方案,按需完成维修改造更新任务,消除风险隐患。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5年7月—2025年底)。开展督导检查,对集中攻坚行动进行“回头看”。全面总结住宅电梯维修改造更新工作经验做法,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制度措施。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直各部门、各乡街要把住宅老旧电梯维修改造更新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推进,加强统筹协调,与“皖美红色物业”建设、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等协同发力,定期组织调度,及时研究解决问题,确保有序有效落实。
(二)严格责任落实。使用单位是住宅电梯安全评估及维修改造更新工作的实施主体。对无法确定实施主体的,由街道办事处、李楼乡人民政府负责协调确定。督促维护保养单位配合使用单位协同保障电梯安全运行。督促业主委员会做好业主协调工作,向广大业主宣传电梯维修改造更新政策,积极支持使用单位开展工作。
(三)加强宣传引导。区直各部门、各乡街要积极通过群众喜闻乐见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增强住宅小区居民作为电梯共有产权人的主人翁意识,调动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及小区业主等共同参与,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努力打造一批电梯维修改造更新示范工程。
专项行动期间,区直各部门、各乡街遇有重大问题及时与区住宅老旧电梯维修改造更新工作专班沟通。2025年6月 25 日前,区直各部门、各乡街住宅老旧电梯维修改造更新完成情况报告区政府。
附件:蚌埠市龙子湖区住宅老旧电梯维修改造更新工作专班成员及工作机制
附件
蚌埠市龙子湖区住宅老旧电梯维修改造更新工作专班成员及工作机制
为稳步推进并及时调度区直各部门、各乡街集中开展住宅老旧电梯维修改造更新专项行动,经区政府同意,成立区住宅老旧电梯维修改造更新工作专班(以下简称“区工作专班”)。
一、专班组成
召 集 人: 陈礼超 区政府副区长
副召集人: 张晓忠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高兆众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成 员: 张 正 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局副局长
邓淙颢 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周慧敏 区财政局副局长
王晓敏 区司法局副局长
房绍刚 区消防救援局技术干部
张立威 李楼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宁强强 延安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王 虎 东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陈玉姬 东升街道副主任
许劲松 解放街道党群服务中心主任
迟正园 曹山街道人大工委主任
鲍士元 治淮街道副主任
区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区市场监管局,高兆众同志任办公室主任。专班人员如有变动,由相应岗位人员递补,不再行文。
二、主要职责
区工作专班统筹推进区相关部门、各乡街集中开展住宅老旧电梯维修改造更新专项行动,主要负责联络协调、定期调度、督导通报等,及时汇总和通报各区相关部门、各乡街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协调解决专项行动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区相关部门、各乡街建立健全住宅电梯维修改造更新长效机制,按程序向区委、区政府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和工作总结。
三、工作机制
(一)联络协调机制。
区工作专班与区相关部门、各乡街对接联络,对区相关部门、各乡街在专项行动期间遇到的重大问题或紧急事项,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判,提出解决措施,协调各方积极推进专项行动。
(二)定期调度机制。
区工作专班实行定期调度制度,及时更新任务落实进展情况。7月30日前,区相关部门、各乡街将专班成员、联络人等报区工作专班。自 8月起,每月15日前将阶段性工作开展情况和下一步工作安排报区工作专班办公室,由区工作专班办公室按季度汇总上报区政府。
(三)督导通报机制。根据工作需要,按程序报批后,建立督导考核机制。对工作推进成效明显的单位或部门予以表扬激励。对落实不到位和滞后的单位或部门,及时督促提醒或通报。
四、有关事项
专项行动期间,根据工作需要,以区工作专班办公室名义(区市场监管局代章)向区相关部门、各乡街等相关单位制发相关文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