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蚌埠市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05 10:00来源: 龙子湖区解放街道办事处浏览量: 【字号:   打印

wKgQFl8_HpWAKt5fAAJi45UKDZQ26.docx各县、区应急管理部门,局机关各科室、安监支队:

为做好全市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根据市政府及省应急管理厅部署要求,我局制定了《蚌埠市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蚌埠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8月10日

 

 

蚌埠市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根据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会议及《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皖应急函〔2020〕201号)、《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发挥发展规划战略导向作用做好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蚌政办〔2020〕8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市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现制定编制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按照市委、市政府及省应急管理厅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不断强化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着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全力维护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全力推进自然灾害应对有序有效,为全面建设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蚌埠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编制原则。一是坚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二是坚持以防为主、防救并举;三是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四是坚持科学合理、上下衔接;五是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

(三)总体要求。应急管理领域“十四五”规划要立足推动我市应急管理事业改革发展,突破制约我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的共性、关键性、基础性问题,促进我市应急管理事业发展,打赢自然灾害防治战、安全生产保卫战。规划要梳理总结我市应急管理工作现状,进而提出规划的总体战略和发展目标,并从发展任务和改革任务入手,研究建立高效科学的应急管理体系,深入开展专题研究,统筹谋划“十四五”时期提高安全生产能力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的思路和举措,明确保障措施和落实责任,切实提高规划编制的前瞻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使其成为指导全市“十四五”应急管理工作的行动纲领。

二、主要任务及分工

(一)主要任务。参考省应急管理厅的规划构架,结合我市实际,市应急管理局将通过编制1部《蚌埠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十四五”规划》,将防灾减灾救灾、安全生产等应急管理工作统筹纳入规划主要内容,实现“多规合一”,列入市重点专项规划,以市政府文件发布,作为全市应急管理领域规划的最上位规划。

(二)责任分工。《蚌埠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十四五”规划》由局规划科技科牵头,其他科室积极配合,购买第三方服务的方式完成编写。局各科室要根据应急管理各方面实际工作提出具体规划要求,牵头科室据此对规划的编制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把握好编制进度,督促第三方服务机构高质量地按时完成编写工作。

县、区应急管理领域相关专项规划,应充分发挥辖区自主权,不搞上下对应和上下一般粗。各县、区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应急管理编制的具体领域、名称和数量,鼓励实现“多规合一”,即通过编制1部《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十四五”规划》,将防灾减灾救灾、安全生产等应急管理工作统筹纳入规划主要内容,争取列入辖区重点规划,以县、区政府文件发布。各县、区根据应急管理工作需要也可以考虑编制其他若干专项规划。

三、组织架构

(一)成立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市应急管理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应急管理局“十四五”规划领导小组,负责我市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编制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牵头组织第三方服务机构完成有关规划的编制工作。

(二)成立规划专家咨询组。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应从不同行业领域选取专家学者,组成蚌埠市应急管理有关规划编制专家咨询组,指导“十四五”规划编制、评审和重大项目研究论证工作。

四、进度安排

(一)筹划部署阶段(2020年9月15日前)

1.成立规划编制领导小组(2020年8月)

2.制定规划编制工作方案(2020年8月)

3.提出规划编制需求,组织第三方服务机构进行比价询价,确定编制单位(2020年9月15日前)

(二)调研及文本起草阶段(2020年9月-2020年12月底前)

承担规划编制的第三方服务机构应于2020年11月底前,形成蚌埠市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初稿)。12月底前,由局规划科技科组织专家对规划初稿进行论证评审,修改形成正式规划(讨论稿)。

(三)衔接报批阶段(2021年1月-2021年6月)

1.2021年5月底前,同步做好与国家、省等上级规划的统筹衔接,指导第三方服务机构同步对标对表修改后,提交局党组会审议,修改完善形成规划(送审稿)。

2.按规定程序,联合市发展改革委将规划提请市政府审定,并发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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