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03103X/202310-00073 信息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三农,其他
内容分类: 耕地地力保护 发布日期: 2025-02-10 10:54
发布机构: 龙子湖区农业农村水利局 成文日期: 2025-02-10
来源单位: 龙子湖区农业农村水利局 性: 有效
名  称: 【申请指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申请指南
文  号: 词: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申请指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申请指南

发布日期:2025-02-10 10:54信息来源:龙子湖区农业农村水利局 浏览量:

1.补贴对象:用于耕地地力保护的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其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

2.补贴范围:原则上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到户的面积为发放依据。对暂未确权到户的耕地,按照原有方式发放补贴资金。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长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予补贴。

3.补贴标准:根据李楼乡上报符合补贴条件的耕地面积,以及省里下达我区的补贴资金总量,测算确定亩均补贴标准。每亩补贴金额=省里下达的补贴资金总量÷符合补贴耕地面积。

4.申请程序:村级开展补贴面积登记到户→公示→上报乡镇审核→乡镇公示→县级审核汇总、测算补贴标准→制定补贴资金分配方案→乡镇编制录入分户发放花名册→公示→“一卡通”打卡发放

5.申请材料:系统录入分户发放花名册

6.咨询电话:0552—3040244(龙子湖区农业农村水利局)

7.受理单位:龙子湖区农业农村水利局

8.办理时限:一般在6月30日前。

9.联系方式:0552-3040244(地址:蚌埠市东海大道1599号1827房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