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子湖区李楼乡位于蚌埠区东南,龙子湖东岸,北靠风景秀丽的锥子山森林公园,西邻大学城,东、南与凤阳县接壤。三面环山,一面临水。下辖李楼、黄巷、山王、汪圩、老山、朝阳、太平、张巷、黄郢、贾庵、八里岗、红塔、曹巷、大卢、韩葛15个行政村,1个七里湖果园场,是龙子湖区唯一的乡镇。常住人口约2.6万余人,幅员面积62.17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4.3万亩,林地面积1.4万亩。
李楼乡人民政府下设四个综合办公室: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综治中心)、社会事务办公室、四个事业单位:为民服务中心(农业技术服务中心)、综合执法队(应急管理站)、退役军人服务管理站、财政所。李楼乡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人民”的原则,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目标,坚持科学发展观,把握方向抓发展,理清思路抓落实,切实发挥党委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政治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使全乡社会各项事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乡党委的主要职责:
一是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乡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
二是讨论和决定本乡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的重大问题。需由乡镇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重要事项,经乡党委研究讨论后,由乡镇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三是领导乡镇政权机关、群团组织和其他各类组织,加强指导和规范,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自章程履行职责。
四是加强乡党委自身建设和村党组织建设,以及其他隶属乡党委的党组织建设,抓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五是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乡镇单位的干部。做好人才服务和引进工作。
六是领导本乡的基层治理,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生态环保、美丽乡村建设、民生保障、脱贫致富、民族宗教等工作。
乡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是:
(一)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三)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四)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五)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六)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七)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乡长:李 磊
联系电话:3835526
传真:3835526
办公地址:蚌埠市龙子湖区中小企业产业园1号楼
办公时间: 工作日 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